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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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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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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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方式(牵头指导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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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主体(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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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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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基数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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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目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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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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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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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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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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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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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设、落实等情况的检查;企业相关人员及资质、工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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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安全监管一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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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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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企业(不含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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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级重点监管的15家非煤矿山企业,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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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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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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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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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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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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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工贸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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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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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安全监管二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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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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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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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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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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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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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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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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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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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市金属冶炼工贸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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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冶炼(钢铁)企业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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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安全监管二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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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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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金属冶
炼工贸企业(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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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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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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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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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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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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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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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市粉尘涉爆工贸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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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涉爆(涉粉岗位10人以上)企业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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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安全监管二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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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卫生健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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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粉尘涉爆工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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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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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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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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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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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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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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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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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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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安全监管二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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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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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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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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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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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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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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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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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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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新能源产业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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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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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安全监管二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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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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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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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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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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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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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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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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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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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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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备案)条件保持情况,报告生产、经营的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主要流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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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危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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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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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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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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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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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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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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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公安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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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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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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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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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危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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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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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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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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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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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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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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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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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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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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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条件保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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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危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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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海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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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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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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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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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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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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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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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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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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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保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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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危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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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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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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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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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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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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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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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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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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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市烟花爆竹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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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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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危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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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同级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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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烟花爆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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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基数12家,按照25%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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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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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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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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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由应急管理部门发起,与同级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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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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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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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应急预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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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应急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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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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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非煤矿山、危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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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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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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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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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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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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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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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技术服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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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综合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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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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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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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抽查1家(基数8家,按照10%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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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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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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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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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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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活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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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制度、专(兼)职师资力量、培训场地及教学设施,培训组织实施及安全培训档案建立、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规定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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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抽查(综合科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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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应急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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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已备案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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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抽查1家(基数12家,按照10%比例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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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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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类企业统一纳入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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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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