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照《安徽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的规定。宣城市司法局对全市2023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1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七日。基层法律服务所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司法局申请复查。
宣城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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