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405-00248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州区溪口镇吕辉村黄丰岭组滑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9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405-00248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州区溪口镇吕辉村黄丰岭组滑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9
宣州区溪口镇吕辉村黄丰岭组滑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9 00:00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人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溪口镇街道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项目名称

宣州区溪口镇吕辉村黄丰岭组滑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

XZQ-GC-GK-2024520

开标时间

202459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湖南湘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向阳村

投标报价:3508519.43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44分

项目负责人:陈芳

相关证书名称: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A0821100000000188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1.茶陵县舲舫乡洮水村严家冲组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旌德县梓阳学校后山护坡维修加固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省巴中市巴州区南坝中鑫苑C幢3楼

投标报价:3504496.82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7.21分

项目负责人:夏孜牧

相关证书名称:水工环地质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A0816100000000072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1.拉萨市柳梧新区北组团东侧山地防护项目(二期);2.南江县2021年度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施工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浙江秦核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秦山大道230号

投标报价:3339980.20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5.41分

项目负责人:刘金民

相关证书名称:岩土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G330038629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1.镇平县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工程(二标段);2.三门县浦坝港镇牛尾堂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安徽强勘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贵单位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证书等文件资料且项目经理职称证书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四川省自然资源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函格式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且项目经理社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形式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投标函格式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形式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3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995632363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工,联系电话:1351563047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标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