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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林业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3 00:00 来源:宣城市林业局 字体:[ ]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成效明显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发布、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并指定了二名兼职人员,制定了年度信息公开方案,严格按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落实工作经费,为办公室添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

二、落实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公开工作

制定了《宣城市林业局2011年度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严格按方案要求抓好落实,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按市政府信息办部署,及时完成新旧版本信息采息工作,及时修改、更新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及时上报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检查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检查促进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三、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了《政务公开监督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宣城市林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宣城市林业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 》等制度,新建了《宣城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促进工作人员熟知制度、熟用制度,切实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及时查找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确保各项制度建设符合相关规定。

四、强化公开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丰富公开载体,在宣城林业信息网链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办公室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查阅点实置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办事程序。

二是做好宣城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宣城林业信息网的更新和维护,在上述网站及时公开调整后的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权限、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部门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及时公开新颁布的涉林法律法规,并及时发布林业工作动态。

三是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公办[2011]4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领导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深化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推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同时,组织全系统窗口单位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为主要内容,推行办事公开,争创省级“文明窗口单位”。

四是积极参与“百姓热线”,2011年我局领导共二次带队走进市广播电台“百姓热线”栏目,积极宣传林业政策,为群众答疑解难;及时解答政民互动、12345市长热线群众咨询和投诉,2011年我局共受理政民互动群众咨询23次均及时予以答复。

五是建立发布协调机制。制定了《宣城市林业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明确了涉及其他部门或第三方信息发布的办理程序和责任落实,本年度未发布此类信息。

六是建立了宣城市林业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规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程序,畅通公众反映渠道,及时发现疑似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本年度未发生此类事项。

五、严格保密审查,保障公开信息质量

严格落实《宣城市林业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保密审查,各科、办、局、站所提供的一般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须经领导组研究后发布,群众提出的申请公开事项,由办公室统一提交局领导审阅后,由各职能科室负责提供公开材料,办公室予以公开,有效地保障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了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无虚假信息发布。

  201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信息量不多、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质量,改进工作措施和方法,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全面的林业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促进全市林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