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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水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05 00:00 来源:宣城市水利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宣城市水务局编制(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概述、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三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度,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行政服务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紧紧围绕《201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1、领导体制。2014年,我局调整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家传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周军同志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通过健全体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分解到局各科室工作人员,落实“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的领导体制,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工作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机构、职责、范围、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我局公布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地址、电话、邮箱和监督方式进行了公布,并明确了公布的形式和时限,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方法进行了规定。

二、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通过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1000余条,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我局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共梳理出行政权力70项(行政审批5项、行政处罚56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规划1项),拟保留行政权力68项(行政审批4项、行政处罚56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规划1项),行政权力将精简3%(其中行政审批精简20%)。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

    根据市信息办的要求,今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改版,对栏目进行优化并结合我局自身实际开辟出专题板块,定期通报近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我局的重大决策,都要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便于人民群众的了解和监督。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相关收取及减免费用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距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行政权力公开力度。继续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和下放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及时公布项目清理情况。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

   2、加大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力度。2015年继续把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将财务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地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进一步加大执法结果公开力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工作,提高工作实效。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