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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6-01-14 00:00 来源:市人民银行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以来,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行相关工作部署,按照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切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构建政务公开新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为提升依法履职效能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年初行领导研究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下发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全年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类信息发布流程,根据保密工作要求以及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按照先保密审查、后统一发布的程序,防止出现泄密现象。

二是对现有政务公开制度进行清理,将相关制度在宣城市政务公开网站发布。目前,我中心支行已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政务公开预审办法》等制度。其中,在《依申请公开制度》中,详细列明了依申请事项受理范围、程序等事项,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是推进重要履职信息公开。加强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工作的管理,增加“民生金融”等特色栏目信息发布。及时转发人民银行总行关于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存贷款利息等涉及重大民生领域的政策,并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定期发布全市金融统计数据信息,及时公布货币发行、经理国库、征信管理、反洗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有关履职信息。2015年,我中心支行在宣城市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信息340条,其中涉及民生金融领域信息180条,转发有关政策解读40条。

四是加大金融服务和管理措施的宣传公开力度。积极做好存款保险制度、利率市场化、农村“两权”抵押融资试点等重大金融改革举措的宣传工作。开辟专栏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加大对普惠金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重点领域工作成效的宣传解读,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措施的信息公开水平。在2015年“抗战币”和“航天钞(币)”发行前,根据上级行统一安排,除在宣城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人民银行)栏目下发布发行公告外,还商请市政府在宣城市政府网站首页发布,有效提高了发行信息的受众度。

五是多种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2015年,我中心支行通过每月编发《金融情况反映》、不定期编发专题《送阅材料》等形式,及时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传递金融数据,宣传宏观货币政策内涵,反映宣城市金融发展状况。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后,我中心支行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专刊等形式,组织科室和支行进行学习,积极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广泛宣传。同时,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以及“信用关爱日”“12.4”宪法日等活动,开展好主题宣传活动。

六是加强机关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在服务大厅推行“周一晨会制度”。切实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加强“一站式”服务管理。制作办理流程简板,提供各类表格填写说明。设立触摸屏,同步发布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相关信息,供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七是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在偏远地区原先设立的银行卡助农取款点原有功能,推进“金融惠农服务室”建设。通过宣传与人民银行履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文件、政策,提升基层群众对央行政策的可获得性。至2015年末,我中心支行已在全市行政村建立惠农金融服务室354个。

八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强化监督考核。按季度对各县(市)支行网上信息发布情况进行巡查,通报存在的不足,督促及时整改。组织开展有关对外执法科室开展政务公开自评。2015年,组织对2个县级支行开展了政务公开实地检查。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与职责信息

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机构简介、机构领导、机构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信息

与中国人民银行履职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由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负责实施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办该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统计信息

货币与金融统计、金融服务类报告等信息。

(五)履职业务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金融稳定、调查统计、支付清算、金融科技、人民币发行、经理国库、征信管理、反洗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业务信息。

(六)政务公开工作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的政务公开办事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邮箱等联系方式,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规定、制度及工作动态等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八)其他有关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市政府网站

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将宣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按照管理权限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将需要社会公众周知的、与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政策法规及金融业务信息在生成后及时在网站上公开。2015年,共发布新闻稿件340篇。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行政复议和诉讼、信息公开收费等情况。网站公开的信息具有浏览、检索、下载、打印等功能。

(二)其他形式

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根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特点,还通过下列载体或方式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1)《宣城金融情况》《送阅材料》等材料;(2)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3)专题宣传板报、宣传手册;(4)其它便于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未向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申请公开相关事项。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未受理因依申请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5年,因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故无相关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平台建设、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还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大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做好信息公开目录各个子栏目维护工作,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增加信息发布量,提高均衡性和一致性。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发挥人民银行业务特色,增加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金融、金融消费权益、金融知识的信息发布量。三是做好信息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重要业务动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四是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政府网站等渠道作用,通过法规宣讲、专题宣传、政策答疑、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公众宣讲金融业务知识。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