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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地震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19 00:00 来源:市地震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宣城市地震局信息公开指南》,就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等事项,进一步明确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是确保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和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职责和权力。积极响应市行政服务中心部署要求,开展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行政审批项目坚持在中心窗口公开办理,同时通过印制告知单等方式公开服务项目“六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依据《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防震减灾信息50余条。根据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侧重于局领导信息及分工、机构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工作动态,震情通告,地震应急和地震发展规划等六个类别。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正确而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数量有待完善。 

  今后,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本局职能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我局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二是强化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完善公开载体建设,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三是广泛征求建议意见,结合宣传活动,通过信息公开网站、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的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