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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2-15 00:00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字体:[ ]

 

2016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94号)等重要文件精神,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继续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载体,认真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监督保障工作,现将我局本年度政务公开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240号)要求,联系单位具体情况,在10月10前对我局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规范了网络平台建设。

我局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以 “基础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方面为重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各类政府信息。2016年度(截止12月21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24条。

2、依申请公开。2016年我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0件,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共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按照市政府要求,经市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我局12月对事项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情况表全部予以了公示,待公示结束后,根据公示结果将发布最新的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情况表以及动态调整情况通告。今年以来,我局对所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以及结果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其中,落实“双公示”要求公开了行政审批目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并公布行政审批结果0项(及时发布零报告),落实“双公示”要求公开了行政处罚目录和流程图,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事项0项(及时发布零报告),公开了其他行政权力目录和流程图,并公布了办理结果6条。同时,我局积极建立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以及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有力规范了对行政审批、其他行政权力的监管,规范了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

2、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同时,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在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网公布单位招投标采购信息,2016年我局共发布招标公告3条,中标公告2条,合同2份,其中我局云平台建设项目将于明年1月份开标,故未有中标公告及合同。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16年度,我局共答复并公示市人大代表建议2项(市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第7次会议第6号、第21号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项(市政协2016年第190号提案)。

4、回应关切。我局积极参与“12345”市长热线 、“政民互动”等互动栏目,制定相关制度,及时答复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2016年度,我局共受理“政民互动”5条、“12345”市长热线1条,均做到按时处理答复。

三、保障监督情况

1、组织领导。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召开2次会议,由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情况汇报,布置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每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人员,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2、制度建设。我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立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进行内容和保密方面的审查,由分管局领导批准后,才能对外发布,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侵犯群众知情权、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建立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实行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反馈回应制;建立信息发布协商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建议群众投诉举报制度,规范了政务公开投诉的处理流程,明确专人负责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培训情况。我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政务公开培训会,在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的政务公开知识水平和业务操作水平的同时,根据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及时有效的整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政务公开特色工作

1、多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在全市遴选86人组成“七五”普法讲师团和“以案释法”宣讲团,面向社会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精心培育青少年法治意识,启动青少年“光影普法”工程,编写、录制了6部高质量的法治示范教案,结合“江淮普法行”活动,在各中小学校集中巡回展播。广泛征集法治微视频作品,积极研发普法动漫形象,组织编写普法微电影剧本,刊印《敬亭法治夜话专刊》。在宣城日报开设《法治园地》专栏,在宣城电视台、广播电台分别开设“法在身边”和“司法提示录”栏目,做好普法动态报道。

2、多渠道开展公共服务。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开设法律援助、综合服务、公证服务等窗口,方便群众办理各类事项。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将我局可办理的事项的名称、依据、申报条件、材料目录、办理程序、办理时间、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在电子显示屏上发布,同时群众可通过电子触摸屏查询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公证处和公证人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司法鉴定所和司法鉴定人员等信息。在大厅内放置桌椅,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摆放有关资料供群众查阅,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各类信息,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认真自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加强,在各类信息的公开主动性上还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需进一步加强,要在人员培训等方面下大功夫。三是在为民办事,尤其是网上办事上需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要继续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树立和增强全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特别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观念,使得各个科室在制作产生各类信息时,能够第一时间确定信息的公开属性,并根据信息发布制度将主动公开的信息上报审核。

(二)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在继续积极主动参加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各类信息公开培训的基础上,要邀请上级部门和专业人员对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制作和信息公开方面的业务培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服务。根据市政府统一的规划和安排,争取在2017年度建设完成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期项目,完善信息公开服务,特别是提升网上为民办事的能力,方便群众咨询和办理各类事项。

 

                                 宣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