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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2-16 00:00 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字体:[ ]

 

2016年,宣城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4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6〕55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311号)等文件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扎实做好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城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城市公安局联系(地址:宣城市梅溪路395号 邮政编码:242000 联系电话:0563-3372309 传真号码:0563-2610562 电子信箱:xcsgajxxgk@163.com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参与 

    2016年,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分管局领导即召集市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确定一名专职人员及时报送信息,每季度由市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指挥中心)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在市公安局各单位的积极参与下,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做到了透明、公开、规范。

    二、积极整改,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2016年,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市公安局多次参加信息公开工作的整改落实会议。针对会议要求,市公安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户籍管理”、“精准扶贫”、“应急管理”等栏目,删减了一些动态类栏目,如“公安动态”“交警服务”等,使目录设置符合要求,更合理、更清晰;对于信息公开各栏目的内容,市公安局2016年及时进行更新的同时还进行了多次大梳理,对于过期、不规范的内容进行了删除,增加了很多方便老百姓查阅的内容,如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内容,车辆违法信息,使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具有时效性、实用性。

    三、积极主动,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6年,市政务公开办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增加“户籍服务”事项,并将此栏目交与市公安局进行日常维护,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及时发布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便民事项,并按“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及时更新,做到常换常新。

    根据《宣城市公安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及安排》,市公安局主动公开一系列公众应当知晓的信息,进一步推进了财政资金信息的公开,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的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审批运行结果的公开,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重点公开以下内容:机构领导、人事信息、招考招聘;行政执法、三公经费情况;政策法规、招标采购等。

    四、利用微博微信,助力信息公开

    2016年,市公安局为方便群众办事,除继续利用窗口单位的宣传板块外,利用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与群众零距离互动交流,推动市公安局警务信息进一步公开,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五、办理留言,回应网民期待

   2016年,市公安局通过市长热线等网上服务热线的办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诉求,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2016年,市公安局通过“市长热线”、“政民互动”、“厅长信箱”、“网上评警”等栏目办理网友留言2110余件,其中市长热线332件,为他们解惑释疑的同时宣传政策,公布信息,帮助解决困难。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6年,宣城市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0余条,其中人事信息50条,政策法规116条,决策公开20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8条,招标采购75条,行政权力运行555条,信息公开工作23条。在市公安局互联网站上公开两千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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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宣城市公安局收到相关申请4条,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2起。通过行政复议的审查办理发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如下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相关规定过于原则抽象;2、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明确。相应对策:1、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一些过于原则性的条款;2、重新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尤其对于内部信息、党务信息、刑事审查信息等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予以明确界定。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宣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发布不均衡性的情况。2017年,市公安局将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及运转模式,严格责任落实,畅通上下沟通渠道,严格追责问效,争取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实做好,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让人民群众满意。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