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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宣城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0:00 来源:宣城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字体:[ ]

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城市人防办信息公开网站( )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城市人防办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古路188号, 邮政编码:242000 ,联系电话:0563-2626710 ,传真号码:0563-2626973, 电子信箱: 154509286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宣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城市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人防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法规解读和回应,不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报刊等多种媒介,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覆盖面,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市人防工作有关政策、数据和工作信息共计48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1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4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28条。移动新媒体中宣城人防微博更新524条,宣城人防微信更新2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宣城市人防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与具体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综合科为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

 2.健全完善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印发《市人防办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宣城市人防办“政民互动”信息答复办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公开流程。

 3.积极回应关切。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事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通过网站“部门信箱”等互动交流栏目共收到群众留言7条,均在1个工作日内落实回复。通过网站“征集调查”栏目,对人防法规宣教活动、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网站建设开展意见征集,并及时完成调查情况反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部门网站已迁移至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实现了与市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并明确工程科(行政审批)科专人负责部门网站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对网站等基础信息网络等安全进行了等级测评、备案和保护。同时,宣城人防微博、微信均已入住市政府发布大厅,由专人维护。一年来,先后修订完善了网站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网站应急预案和日巡查等制度,有力保障了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公开监督举报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定期督查检查,对未按规定做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将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28.722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积极回应关切,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化,比较单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2020年,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严格遵守人防保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人防建设情况,及时准确的予以公开,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的人防政务信息。二是加强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积极主动及时的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检查避免错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围绕中心工作,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四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增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阅读性和新颖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