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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00:00 来源: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鳌峰西路78号,电话:0563-3035913,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放管服”改革、国土空间规划等,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我局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系统梳理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局有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为8件,并及时在网上公开。

做好主动回应。做好互动回应的同时对网友留言情况进行研判,对网友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回应。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主动回应群众关切102次。

(二)依申请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依申请工作要求,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2021年我局共受理当面申请、信函和网上提交的依申请公开合计4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办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0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3件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裁定撤回起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在历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再提标准,再固底线。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往发布的所有条目信息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整合,确保分门分类的发布信息。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着力推进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效率。按照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网栏目,做好公开目录调整,所有栏目均按要求保持动态更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新媒体平台融合。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多管齐下加大宣传,加强互动交流,强化内容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管理办公室及人员。同时,加强日常指导监督,明确负责的责任科室。2021年,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二是狠抓整改落实。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测评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三是强化培训工作。2021年,我局组织召开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积极参加省厅、市政府组织的专项工作会议及活动,持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0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0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3

0

1

0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优质发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形式上还需进一步改善;二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单一,以文字解读居多、图片较少,缺少短视频等多样化形式的政策解读。

下一步,将根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在取得长效上下功夫。一是规范信息公开时效性。分发挥网上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建立常态化机制。按照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分工,认真及时做好内容保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充实发布内容,确保发布频次,避免更新滞后。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形成领导带头、科室主动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充分谋划,对重要政策、文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解读。三是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回应关切。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围绕社会公众关切,注重热点舆情回应,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回应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