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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00:00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字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关于印发2021〕30号)要求,宣城市教体局撰写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宣城市教体局联系。(地址:宣州区鳌峰路43号,邮政编码:242000 ,联系电话:0563-3033013 ,传真号码:0563-3033000,电子邮箱:xcjy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教体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科学指导下,扎实开展并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9条,市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540条,其中重点领域471条,新闻发布11条,政策解读11条,回应关切12条,监督保障27条。

其他公开渠道方面:2021年度,我局微博发布274条,关注量5663。微信发布343条,订阅数1821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1件,我局已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办理完结,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没有收取涉及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三年行动计划》等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政策法规公开制度,全面公开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及立改废信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三审”制。所有发布文件都必须经过科室负责同志、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审核,才准许发布。建立健全政务信息报送制度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市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21年版)》要求,我局依照目录规范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完善调整。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主动性,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有效回应群众关切的教育体育事业热点难点问题。重点领域栏目多达30余个目录,就群众关注的学前教育、招生管理、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热点信息进行充分公开。

(五)监督保障。市教体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成立了市教体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了有效的舆情收集和反馈制度,有效解答群众针对政策和具体业务的咨询,妥善处理多种途径反馈的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重点领域部分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政策发布解读数量少、形式单一等问题。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提升工作水平方面下工夫。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教育体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公开,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内容的实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落实“谁起草,谁解读”解读原则,落实解读七个要素,丰富解读内容和形式,优化政策解读的质量。三是完善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