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8871条。按要求做好规划领域信息公开、市场监管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集中发布市、县两级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解读;归集整理十三五、十二五、十一五规划文本,做好历史规划公开;压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责任,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规划信息公开;与市直各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对接,搜集专项规划。同时,做好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规划公示等栏目信息。建立了“宣城市规划蓝图”专题,集中展示“奋进十四五”“规划体系”及“县市区规划”内容;在市政府官方微信“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上链接规划蓝图专题,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及时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组织发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
财政部门牵头,各级各单位做好本级本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等相关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开展法规规章清理。梳理并集中发布现行有效的全部市政府规章,按照统一格式设置标题索引、设置文字版和图片版不同下载渠道,做到标准化发布。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保留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76件,废止40件、修改5件、宣布失效3件,做到底数清晰。三是建立政策文件库、政府规章库和政策法规公开专栏,集中对外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好公开第一平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页面设计参考方案》,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2021年新设计上线“市政府规章库”、“政策文件库”、“宣城市规划蓝图”、“双招双引”、“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等信息发布专题,优化完善“政策速递员”等往期专题,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解读、回应等功能,提升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二是办好政府公报权威发布平台。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2021年编印市政府公报12期。加强市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管理,覆盖2016年创刊以来市政府公报全部内容,将县市区政府公报集中统一展示,完善检索和下载功能,增强公报查阅便利性。三是发挥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作用。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坚持常态化新闻发布机制,2021年组织开展市直单位新闻发布会52场。发布会完成后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内容,展示媒体宣传报道,扩大发布效果。畅通与媒体沟通渠道,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澄清事实、回应关切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宣城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统筹安排、联动部署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领导小组将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直工委作为成员单位纳入,全市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及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政务公开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升级等议题,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作出具体部署。二是完善制度保障。围绕《安徽省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所明确的工作任务,在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适度自我加压,制定发布《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排定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同时强化过程监督,切实推进各项公开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市政务公开办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为题,两次为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开展专题讲座,从源头培养政务公开理念。坚持开展政务公开轮训工作,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同志按计划到市政务公开办跟班培训一周,提升业务水平,全年开展轮训活动3期,完成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目标任务。分级分层组织实施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通过开展调研交流、会议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四是着力强化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值占比4%。规范开展社会评议,开展月度网上测评巡查,促进公开工作常态化,改变过去第三方测评模式,月度测评工作由市政务公开办自行组织实施,有利于统一测评尺度,发挥测评导向作用。创新政务公开测评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互学互评”专项活动,由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中心牵头,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办、市直有关单位参与,组成8个互学互评小组,通过线上巡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互查,进一步营造政务公开工作比学赶超氛围。2021年度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2 | 0 | 6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1 | 141 | 60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8841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9880 | ||
行政强制 | 90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587.607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8 | 5 | | | 3 | | 18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 | | |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7 | 2 | | | 3 | | 10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 | | |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1 | | | |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 | | |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 | | |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 | | |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 | | |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2 | 2 | | | | | 4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 | | | | |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2 | | | | |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 | | | | 3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
3.其他 | 12 | | | | | | 12 | ||
(七)总计 | 171 | 5 | | | 3 | | 17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0 | | | | | | 1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5 | 2 | 0 | 0 | 7 | 6 | 1 | 1 | 1 | 9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特别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需要进一步丰富形式、提高质量、增强实效。
下一步,宣城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进一步下大力气抓落实,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划范各项任务、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在推动政务公开全面深化发展上交出更好答卷。
一是强化沟通协作,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良好契机,强化市政务公开办与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联动,增强信息发布规范性、操作性、实用性,以标准化公开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要。
二是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深化公众参与。通过决策公开,公众更大程度参与行政决策,充分吸收公众意见、反映公众需求,进一步提升科学依法民主决策水平。加强政策解读,把政策制定背景、重点内容、措施理由,向社会公众说清楚。不断畅通政民互动渠道,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是进一步提高解读回应实效。推进各地、各单位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推动形成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局面。
四是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措施,加强依申请公开流程监管,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进依法行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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