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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9-03-19 09:46 来源:职业技术学院 字体:[ ]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等法规制度制定的《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491日起施行。根据《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学院掌握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相关的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此,特编制《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院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院编制的《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院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本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院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文本公开及在当面受理点公开等三种形式公开。

本院具体网址:http://www.xcvtc.edu.cn/

本院当面受理点: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

本院还将采用新闻、宣传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学院各类信息产生后,本院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院主动公开以外的学院信息,可以向本院申请获取。本院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宣城市薰化路698号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7室;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563-3023305,传真号码:0563-3023305,电子邮件:xczy3023305@163.com,邮政编码:242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开学院信息,应填写《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院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院信息公开网站下载。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学院信息。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述,由工作人员代写,但本人必须签名。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院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院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本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院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院掌握的学院信息,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院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院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院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院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院未依法履行学院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院监察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63-3026426,地址:宣城市薰化路698号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13室,邮编:242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