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名称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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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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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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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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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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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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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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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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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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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内容 |
宣城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含文物地址) |
所需信息用途 |
旅游寻访文物古迹使用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
□纸质文本
√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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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 |
□电子邮件
□信函邮寄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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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办理结果 |
予以公开 |
回复部门 |
市文旅局 |
回复时间 |
2020-08-12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机关于2020年8月3日收到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申请的内容为“宣城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含文物地址)”。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现已将您申请公开的信息发至您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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