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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水务局政务公开查阅点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1-04 00:00 来源:宣城市水利局 字体:[ ]

 

一、认真做好我局公开信息的登记、分类、编目,并对报送的信息及时进行规范整理。

二、做好我局“政务公开查阅点”日常卫生打扫工作,保持查阅场所卫生整洁,信息资料无尘土,桌椅摆放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三、查阅人员应在接待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按要求在查阅场所利用公开信息,不得将信息资料带出查阅室,不得在公开信息上做各种记号或书写;不得折叠或者撕页、涂改,信息资料利用后应放归原处。确保公开信息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四、禁止在查阅室吸烟、高声喧哗。维持安静文明的阅览环境。

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禁止将明火、食物、水渍、昆虫、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等物品带进 “查阅点”。 做好防火、防盗等“十防”工作,确保信息资料安全。做到工作人员下班离岗,及时关灯拉闸。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政务公开查阅点”的安全。

六、报送到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的信息,若有已被废止、取消或修改的,局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