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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5-03-04 00:00 来源: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的《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

    1、http://www.xuancheng.gov.cn/openness/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生成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布,最迟自信息生成后的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49号;办公时间:普通工作日;联系电话:0563-3011077;邮政编码:242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3、申请处理

    (1)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修正。

    (2)对不属于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投诉,电话:3011077。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