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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商务局重要政策解读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11 00:00 来源:宣城市商务局 字体:[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宣政办〔2014〕2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解读范围

我局报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部门重要文件,本局贯彻省、市重要决策部署的文件,行业发展政策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文件。

二、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承担解读主要任务,并协助办公室做好解读的发布工作。具体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在起草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或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时,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包括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2.解读方案经局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负责同志审签。对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一并提请会议审议。

3.经审定后的解读方案,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同步印发。起草部门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内容提交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和局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方案,正式印发前要随文报送市法制办审查。

三、解读形式

市政府网站是规范性文件和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及解读内容的公开平台。以我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文件,其解读内容通过局网站同步公开。

政策文件解读可结合实际,通过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网络新闻发言人、政务微博等形式进行解读。

四、工作要求

1.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与完善市政府政策解读机制;牵头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业务培训;负责政策解读专栏的建设、解读内容的发布等。

2.局主要负责人是政策解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认真把好编制解读方案的拟稿关、制定关。各政策解读人员,要精心研究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