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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环保局信息巡查、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13 00:00 来源: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1、对网站发布的信息定期进行巡查,对不正确的内容进行清除,对于重要的或在有效时间内的信息应急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进行修改和审查;

  2、建立数据备份系统及数据备份制度,防止系统、数据的丢失。要由专人负责数据备份工作,并认真填写备份日志。

  3、要严格执行网站数据备份的有关要求。数据不仅要在机器上备份,同时还要在第三方设备上备份。

  4、一旦发生数据丢失或数据破坏等情况,要由负责人员进行备份数据的恢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更大的损失。

  5、数据备份和数据存储用的磁介质要严格管理、妥善保存,必要时可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