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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9-12-24 00:00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字体:[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强化信息服务职能,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根据上级机关有关信息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信息的主要任务是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多方面信息,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 政务信息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快速收集、整理和传递信息,第一时间报送。

    (二)真实。反映的事件应当真实可靠,有根有据。

    (三)准确。信息中的事例、数字、单位准确。

    (四)规范。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炼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五)全面。系统、客观、全方位地反映工作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六)深入。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第四条 政务信息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各科室(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组织考核和表彰奖励。

    (二)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是政务信息工作的主体,要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局办公室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编写和报送,确保政务信息工作正常开展,形成良好的信息报送机制。

    (三)局办公室是政务信息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工处理转报政务信息。

    第五条 信息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文字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积极主动将有关政务信息反馈局办公室,保证报送数量的同时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第六条 实行政务信息审核制度。各科室(局属单位)报送的信息必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并经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审核。敏感信息、重大信息须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暂时不宜公开的重要信息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扩散。

      第七条 政务信息报送的形式和途径。政务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局办公室报送。电子邮箱xcjybgs@163.com。

     第八条 突出政务信息报送的时效性。政务信息要及时报送,保证先内部后公开。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应当迅速报送;必要时,应当连续报送。约稿信息应按时限要求报送。

     第九条 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