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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17 00:00 来源: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系统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政办秘〔2015〕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组织领导、收集重点及范围

第一条【组织机构】各科室(单位)要把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办公室为该项工作的牵头科室,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协调各科室(单位)共同做好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健全办公室统筹、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流程。努力在全局形成正确面对舆情、遇事不躲不推、妥善处置事件、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

第二条【收集重点】人民群众在互联网领域对我局提出的利益诉求、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反映部门作风建设、有效促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敏感性较强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舆情信息。

第三条【收集范围】重点收集宣城论坛、宣城社区论坛等市内社交网站以及人民网、凤凰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市外重点门户网站及论坛网络政务舆情信息。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四条【工作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把握信息发布主动权;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声”的要求,实行归口承办,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坚持主动应对、及时回应、科学处置的原则,把握好时、度、效。着力提高应对网络政务舆情的统筹能力、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坚持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五条【收集时间节点】办公室要明确专人于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两个浏览时间节点,对收集范围内的网站及论坛涉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政务舆情信息进行巡查。

第六条【及时认领】对网络出现的舆情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响应认领。认领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归口交由承办科室(单位)进行办理。

第七条【分析研判】承办科室(单位)要根据网络政务舆情内容、公众反应、跟帖情况、媒体介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做出预判,研究制定对策。必要时,局党组应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会商研判,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第八条【应对处置】对承办科室(单位)承办的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要通过建立本单位网络舆情日志等形式,于2小时内将相关舆情及处置建议,报送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时抄送市信息办。

对网络舆情认领后,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网络政务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不断规范网络政务舆情办理工作流程,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信息办提出书面申请。对历史遗留问题,客观上需要较多时间调查核实的舆情,原则上要在认领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核实调查报告。

对重大敏感网络政务舆情,要迅速主动与市信息办核实衔接后,由市信息办于2小时内统筹报送市领导。

对市领导批示的网络政务舆情,要按相关程序交办、承办、督办,认真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第九条【及时回应】对于一般性网络政务舆情的回复内容,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于形成本单位的网络政务舆情核实调查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平台网络新闻发言人版块回复,并链接到出现舆情的网站或论坛;涉及到媒体及网民关注度高、影响力大、涉及面广的回复内容,须报市信息办会商审定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平台网络新闻发言人版块统一发布。

承办科室(单位)要持续关注舆情处置后的发展态势,防范负面舆情出现反复,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有效降低不良影响。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十条【强化领导】将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确定办公室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网络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政务舆情“收集、认领、研判、处置、回应”处理流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回应。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不及时、不负责和处置不力造成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附则】该办法于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