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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日期: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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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建立七项机制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21-04-20 09:2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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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以来,该市不断强化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全力支持督察工作,强力推动问题整改,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促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截至4月19日10时,我市共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十二批40件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58个。公布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4批次。

交办机制。市整改办将调阅资料清单和转办信访件第一时间交办至各相关单位,已调阅资料5批次11项、转办信访件40件,所有资料和信访办理结果都按时完成报送。

自查机制。调阅资料经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12小时内报送至市整改办汇总。所有信访件均第一时间调查处理,24小时内上报初步办理报告。

现场核查机制。市整改办会同市直相关单位对信访件逐一开展现场核查,每日召开核查工作会议,讨论形成核查意见反馈至整改主体责任单位,目前已完成前9批次31件信访件的市级现场核查工作。

会商调度机制。对重点关注信访件、重点问题进行定期会商,统一思想、共同推动问题整改。

信息报送机制。每日编发整改工作简报,已编发简报12期。

公开机制。及时在“一台一网一报”发布环保督察信息104篇(条),第一批转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已在网站和报纸上予以公开。

督察机制。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未按要求报送资料或信访件办理报告的,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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