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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日期: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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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发布时间:2021-05-07 21:2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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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区县 举报详细地址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郎溪县 经济开发区 X2AH202104300047 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安徽安德陶生态陶瓷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琉璃瓦,每天煤炭消耗量达200吨以上,散发刺鼻异味,每月产生煤焦油100余吨,并通过非法途径进行处置,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影响附近居民及农作物。 土壤,大气 部分属实 1.投诉人反映的“每天煤炭消耗量达200吨以上”问题。经调阅安徽安德陶生态陶瓷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至今消耗煤炭的使用量,为20吨每天,每天煤炭消耗量未达到200吨以上。
2.投诉人反映的该公司“散发刺鼻异味”问题。现场核查了该公司的煤堆场、煤渣堆场、煤气发生炉、煤焦油收集池、生产线以及原料库,煤气发生炉和煤焦油收集池附近有异味。
3.投诉人反映的该公司“每月产生煤焦油100余吨,并通过非法途径进行处置”问题。经查,该公司2019年与洛阳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依法转移处置煤焦油,2020年3月1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出具《关于安徽安德陶生态陶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皖固转函〔2020〕53号),同意该公司依法转移煤焦油200吨,有限期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实际于2020年5月28日、7月19日分别依法转移煤焦油27.38吨、27.86吨,即2020年共依法转移处置煤焦油55.24吨。2020年11月23日,该公司与巩义市亿达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依法转移处置煤焦油,2021年3月1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出具《关于安徽安德陶生态陶瓷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皖固转函〔2021〕88号),同意该公司依法转移煤焦油95吨,有限期至2021年12月31日。2021年至今,该公司尚未对煤焦油进行转移处置,目前,煤焦油收集池现贮存煤焦油15吨左右。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共产生煤焦油70吨左右。该公司每月平均产生煤焦油未达到100吨,处置方式合法合规。
4.投诉人反映的该公司“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影响附近居民及农作物”问题。经查,该公司于2020年和2021年委托第三方分别进行了6次和1次自行监测,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于2020年7月对该公司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测范围涵盖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废气在线比对监测,检测结果均满足该公司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对该公司东面和北面的田间现场进行调查,并与种植人取得联系,田间油菜等农作物生长正常。
郎溪县政府督促安徽安德陶生态陶瓷有限公司做好对煤焦油的收集、贮存、处置工作,完善煤焦油收集池密闭措施,防止废气挥发逸散,减小对外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 /
2 郎溪县 飞鲤镇三离村 D2AH202104300023 宣城市郎溪县飞鲤镇三离村后坝,上游岸边堆放各种垃圾,污染河流,异味刺鼻。 水,大气 部分属实 (一)投诉人反映的“宣城市郎溪县飞鲤镇三离村后坝,上游岸边堆放各种垃圾”问题。经排查,三立村后坝村民组周边环境及群众走访调查,未发现垃圾堆放点;群众反映的主要为后坝村民组东侧南郎溪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异味扰民问题。
(二)投诉人反映的 “污染河流,异味刺鼻”问题。经查,郎溪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对后坝村民组最上游裤裆堰采样监测,监测因子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三类标准。在排查走访期间,后坝村民组区域存在异味情况。
郎溪县政府严格落实郎溪县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等情况。 /
3 郎溪县 十字镇十字村林西村民组 X2AH202104300004 宣城市郎溪县十字镇十字村林西村民组,兴华建材有限公司,紧邻新河旅游度假区,2019年建成投产,无环评且未通过验收, 洗石污泥堆放在厂区门口,雨天遍地流淌。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改为夜间生产。 土壤,其他污染 属实 (一)投诉人反映的“兴华建材有限公司,紧邻新河旅游度假区,2019年建成投产,无环评且未通过验收”问题。经查,郎溪兴华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郎溪县十字镇十字村林西村民组,邻近新和旅游渡假区。该公司从事砂石加工项目生产,产品为细砂和石子,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投诉人反映的“洗石污泥堆放在厂区门口,雨天遍地流淌。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改为夜间生产”问题。经查,该公司靠近厂门处露天堆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压滤污泥。对污泥堆放点下方处自然水塘采水样监测,监测因子为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Ⅲ类水标准。经核查和调阅用电记录,该公司近期存在生产行为。
郎溪县政府责令郎溪兴华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厂区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清理,规范贮存,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该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 /
4 广德县 新杭镇 X2AH202104300049 宣城市广德县新杭镇,安徽众和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盛阳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琉璃瓦,每天煤炭消耗量达200吨以上,散发刺鼻异味,每月产生煤焦油达100余吨,并通过非法途径进行处置,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影响附近居民及农作物。 土壤,大气 部分属实 (一)反映的“每天煤炭消耗量达200吨以上”问题。经调阅相关资料,安徽众和建筑陶瓷科技有限公司日均用煤量约40吨,安徽盛阳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日均用煤量约30吨。
(二)反映的“散发刺鼻异味”问题。现场查看,该两家企业均已对煤焦油收集设施进行密闭处理。对反映的问题,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两企业进行恶臭气体布点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现场检查中,在靠近安徽众和建筑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盛阳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附近,存在一定的煤焦油气味,但巡查厂外周边,未闻到类似气味。
(三)反映的“每月产生煤焦油达100余吨,并通过非法途径进行处置”问题。经调阅安徽众和建筑陶瓷科技有限公司资料,该公司于2020年正式投产,2020年产生煤焦油为134.94吨,2020年该公司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同意后,委托鹤壁双泉贸易有限公司和偃师市润星石化有限公司处置煤焦油4批次、共119.69吨。2020年底,该公司煤焦油贮存量15.85吨。根据统计,该公司2020年煤焦油转运量、贮存量总和与煤焦油产生量吻合;经调阅安徽盛阳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资料,2017年底贮存量为121.98吨,2018年产生煤焦油30吨,2019年产生煤焦油57吨,2020年产生煤焦油62吨,总计270.98吨。该公司经省生态环境审批后,于2018年委托景德镇康栋环保石化有限公司处置煤焦油1批次、24.04吨,2019年委托洛阳昊海工贸有限公司处置煤焦油3批次、共88.76吨,2020年委托巩义市亿达化工产品经销有限公司处置煤焦油3批次、共91.2吨,近三年来共委托处置煤焦油204吨。2020年底,该公司煤焦油贮存量为66.98吨。根据统计,该公司2018-2020年煤焦油转运量、贮存量总和与煤焦油产生量吻合。
(四)反映的“严重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影响附近居民及农作物”问题。安徽众和建筑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委托第三方开展了自行监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企业废气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现场查看,安徽众和建筑陶瓷科技有限公司周边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住户;该公司附近多为林地,仅企业东侧约20亩土地原为农田,现为该公司租用,未种植农作物;安徽盛阳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经调阅2021年1月份以来的数据未发现超放现象。经现场查看,安徽盛阳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周边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住户;仅西侧种有少量油菜等作物,与种植人联系了解,该田地农作物生长正常。
广德市政府加强对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定期开展环保设备巡查检查,做好对煤焦油等收集处置工作,完善密闭措施,防止挥发逸散,进一步减小对外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 /
5 广德县 柏垫镇至杨滩镇 D2AH202104300065 宣城市广德县柏垫镇至杨滩镇道路两侧的数十家竹板厂,部分工厂排放黑烟,异味严重。 大气 部分属实 广德市杨滩镇辖区内道路两侧共有竹木板厂6家,分别为广德徐源木业有限公司、广德县永胜木竹有限公司、广德县绿都竹木制品厂、广德县鸿福木竹制品有限公司、广德县双赢木竹制品有限公司、安徽天翔竹业有限公司。其中,广德徐源木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通过自主验收,其余5家企业于2019年初通过自主验收。
柏垫镇辖区内道路两侧共有竹板厂2家,为安徽清保竹业有限公司和广德天瑞竹制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9月通过自主验收。
(一)关于“部分工厂排放黑烟”情况,经现场调查,上述企业主要废气产生于锅炉燃烧废气,8家企业均按照要求使用生物质颗粒为燃料,配套有除尘设施;在生物质颗粒燃烧不充分、受潮或者锅炉工操作不当等情况时,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出现“冒黑烟”现象。
(二)关于“异味严重”情况,上述竹木板企业在竹帘泡胶(或板材涂胶)、热压工序产生VOCs,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已采取废气收集罩收集、光氧催化处理,竹帘泡胶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密封收集、光氧催化处理。现场检查时,车间内有少量异味,车间外无异味,已由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上述企业进行检测。
广德市政府强化对沿线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提高生物质颗粒质量,控制好生物质颗粒投入量,防止因燃烧不充分等问题出现“冒黑烟”情况;对沿线竹木制品企业进行排查、监测,一旦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
6 绩溪县 徽源路与008乡道交叉口西100米 X2AH202104300033 宣城市绩溪县徽源路与008乡道交叉口西100米,安徽立兴化工公司,排放废气,异味严重扰民;该公司正在公示的“年产3600吨醚系列产品(产能等量置换)技改项目”环评,存在造假行为。 大气 部分属实 1.安徽立兴化工公司位于安徽绩溪经开区内,5月1日-5月2日,绩溪县对立兴化工公司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时,立兴化工公司正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已按规定建设并正在运行,厂区周边未见明显醚系列特征性气味。经调取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报告,未发现立兴化工公司存在废气超标排放情况。
2.立兴公司于2020年委托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年产3600吨醚系列产品(产能等量替换)技改项目环评”。项目技改主要内容是企业年产600吨的间氯苯甲醚和3000吨的有机硅乳液产品停产,拆除生产设备后,更换部分生产设施设备,置换出的产能用于企业既有其他产品生产,技改不新增产品,不新增产能。报告书编制时,进行了环评公众参与。2021年1月28日和3月8日分别组织了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的专家技术预审和环评专家评审会议。绩溪县环境生态分局对环评报告书初审后,于2021年3月25日以环管〔2021〕6号《关于<安徽立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醚系列产品(产能等量置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向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随文呈报了该技改项目环评报告书。2021年4月14日宣城市生态环境局以宣环评〔2021〕8号文《关于安徽立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醚系列产品(产能等量置换)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式批复了该项目的环评报告书。
绩溪县政府对立兴化工公司依法开展环境监管,做好立兴化工公司年产3600吨醚系列产品(产能等量置换)技改项目事中事后环境监管,一旦发现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环评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
7 宁国市 宁国经济开发区汪溪殷白园区中盛路 D2AH202104300078 宣城市宁国市宁国经济开发区汪溪殷白园区中盛路,宁国圣韬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从事地沟油收购及油脂冶炼,近期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才临时安装废水处理设施,在此之前废水未经处理直排,2020年偷排废水超过三千吨,异味扰民。每次检查时就开启废气处理设施,平时不运行。 水,大气 部分属实 1.信访中反映的企业为宁国圣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殷白园区中盛路。主要生产工艺为进料、分选、油水分离等,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2. 4月23日,宁国市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尚在建设调试中,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固液分离、车间内清洗水及垃圾车辆冲洗水经收集后用吸污车运至宁国市金桥路垃圾中转站,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宁国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车间外地面冲洗水进入厂区雨水管网,通过简易沉淀池排入园区管网,生态环境分局对雨水管网排口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超标。生产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排放,但存在废气收集不充分,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养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碱喷淋处理设施;4月24日,针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对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目前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宁国市政府对圣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其停止生产,立即整改,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完成雨水收集池及切换装置; 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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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宣州区 经开区 D2AH202104300046 宣城市宣州区经开区军天湖农场,鼎峰实业厂区内的尚居乐整装家具厂(光明大酒店后),无任何手续,露天喷漆,废油漆桶随意丢弃,影响周边环境。 大气 1.信访件反映的“宣城市宣州区经开区军天湖农场”应为上海市军天湖农场,信访件反映的“鼎峰实业厂区”应为上海市军天湖农场所属原轴承厂厂区。
2.经查,“鼎峰实业”应为“宣城上海鼎峰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军天湖农场天宝新村88号,“尚居乐整装家具厂”应为“宣城智邦家俱有限公司”,位于宣城上海鼎峰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光明大酒店西侧,租用宣城上海鼎峰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厂房从事木制品加工,另外,宣城智邦家俱有限公司将厂房一部分租赁给安徽中浩木业有限公司。
3.现场调查时,宣城智邦家俱有限公司和安徽中浩木业有限公司均未生产,现场均未提供相关手续资料,公司厂房外有露天堆放的废油漆桶,现场未发现有露天喷漆行为。
4.2005年10月10日,上海市军天湖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与宣城上海鼎峰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将上海市军天湖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原轴承厂围墙范围内的地块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宣城上海鼎峰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转让土地面积为100.37亩,转让期限为50年(自2005年10月20日至2055年10月19日),转让合同明确“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不得进行法律不允许的活动。”“乙方不得在该地块内建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
5.2005年10月20日,上海市军天湖农场与宣城上海鼎峰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将上海市军天湖农场所属原轴承厂围墙范围内的房屋有偿转让给宣城上海鼎峰金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鉴于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土地权属归上海市军天湖农场,下一步宣城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信访线索移交至上海市军天湖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查处。 /
9 市辖区 敬亭山龙亭御园小区 D2AH202104300045 宣城市宣州区敬亭山脚下风景区内的龙亭御园小区,绿地遭到毁坏,小区业主私建院落、亭廊,破坏生态环境。 生态 属实 投诉人反映,“宣城市宣州区敬亭山脚下风景区内的龙亭御园小区,绿地遭到毁坏,小区业主私建院落、亭廊,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龙亭御园小区是近几年房地产建设的新小区,业主正陆续装修入住,目前由杭州绿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管理。小区共176户,其中26户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不同程度地侵占房屋周边的绿地,有的改造成了院落,有的设置了亭棚,破坏绿地面积共计约700平方米;龙亭御园小区不在敬亭山风景区红线范围内。 宣州区人民政府依法对26户业破坏绿地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恢复绿地;对未自行整改的业主进行立案查处,进行集中整改并恢复绿地。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杜绝破坏小区绿地、违建等现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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