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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日期: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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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发布时间:2021-05-11 11:1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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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区县 举报详细地址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泾县 云岭镇,云岭开发区 D2AH202105030058 宣城市泾县云岭镇云岭开发区,明辉科技粉厂,利用厂房扩建名义,从2019年至2020年9、10月份,非法从建设村乌龙山底挖取煤矿石,并出售给芜湖海螺水泥厂,严重破坏山体,毁坏大量树木。 生态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安徽明辉粉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分两期,其中一期项目于2012年4月建成投产(由原安徽震远化工有限公司建设);2019年6月,安徽明辉粉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紧邻一期项目西北侧启动二期项目,预计工期两年。因一期项目地块与二期项目地块的高度落差较大,需降低整个二期项目地块的水平基础,进行土地平整。根据宣城市建筑勘察院有限公司出据的土方定性说明材料显示,二期项目土地平整施工产生的土石属强~中风化板岩,成薄层片状,裂隙发育,裂隙以碎石土填充,经强烈风化,岩体破碎,强度减小,不可作石料使用,需作弃土处理,不属于煤矿石。在场地平整方案向泾县云岭镇人民政府报备、弃土外运报泾县治砂治超办公室备案后,该公司二期项目实施弃土外运。
该公司在土地平整过程中,西北侧局部超出了土地出让范围约462平方米,涉及占用林地,破坏了山体和地表植被。泾县林业局已责令其改正,该公司现已停止了土地平整,并对超出土地出让范围林地覆土植树。
1.泾县政府责令安徽明辉粉业科技有限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泾县政府加强对安徽省明辉粉业科技有限公司用地日常监管,确保其在出让土地范围内依法依规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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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泾县 榔桥镇河西村 D2AH202105030054 宣城市泾县榔桥镇河西村球桂村民组,徽水河道内存在采石采砂现象。 生态 部分属实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在建安徽省牛岭水库工程库区淹没区规划道路桥梁施工现场,安徽省牛岭水库工程系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的重点项目,2018年经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地处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境内,位于青弋江上游最大支流徽水河中游,距县城约23公里,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供水、兼顾发电灌溉等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水库库容1.69亿立方米,属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工程等别为II等。2020年9月17日,安徽省路桥集团中标承建牛岭水库工程库区道路-“程白路(K5+000~K18+795)、榔车路、星马路道路桥梁施工”项目,路线起自榔桥镇镇区中心与 G205 相交处(K0+000),接镇区规划路,由西向东布线,跨越牛岭水库至分界岭隧道口(K9+450)。建设里程9.45km,桥梁总长0.330km。道路主线为二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40km/h。投诉人反映的“泾县榔桥镇河西球桂组,徽水河河道内存在采石采砂现象”问题,经核查,徽水河榔桥镇球桂村段河道内是安徽省路桥集团正在承建安徽省牛岭水库工程库区道路—“程白路(K5+000~K18+795)、榔车路、星马路道路桥梁施工”项目,目前正在开展跨越徽水河水库淹没区的长村桥桩基施工,部分桩基位于徽水河道内,因现场施工作业、场地平整需要,存在清理开挖河道现象,无砂石加工、外运他用行为。 泾县政府督促安徽省路桥集团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砂石取用的常态化监管;按照泾县砂石政策办法规范施工单位砂石取用程序;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和指导;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督和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
3 旌德县 / X2AH202105030045 宣城市旌德县县城污水收集不完全,存在雨污混流、有效进水较少等问题;新桥污水处理站及环保、住建委等部门,为完成考核任务,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进水数据,伪造污泥台账;雨天大量雨水进入污水管网后从井盖溢出(雨天在污水处理站河对面井盖可见),污泥沉降入河道。 部分属实 “新桥污水处理站”即旌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旌德县旌阳镇新桥村,设计规模日处理1.5万立方米,设计污水收集管网52公里。该项目于2008年5月9日经原宣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宣环综〔2008〕31号),出水水质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B标准。2016年6月22日,旌德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经原旌德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旌环批〔2016〕13号),出水水质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并于2021年3月完成自主验收。该项目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7500立方米/天,于2010年7月建成投入试运行,10月正式运行,二期工程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5月正式试运行,设计处理能力为7500立方米/天。2011年起,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单位为安徽亚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起,在线监测运营单位为安徽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按要求不定期对旌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的COD、氨氮指标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旌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运往旌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并定期登录安徽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信息,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不定期进行相关信息进行核查。目前,针对旌德县城区污水管网存在收集不完全问题,旌德县于2019年6月25日完成了《旌德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立项,10月30日取得初步设计方案批复,2020年4月9日县住建局与浙江省围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外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泽源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旌德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PPP项目》(项目编号:JDX-CG-GK-2019062)合同,实施小区及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现状雨污水管渠清通与修复等工程,该项目包括47个片区、14条主次干道、已建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点进行整改和18处监控点等建设内容,最终污水收集至旌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期为2020年5月份至2024年4月份。
(一)关于“宣城市旌德县县城污水收集不完全,存在雨污混流、有效进水较少等问题”。旌德县城区市政污水管网37.39公里,雨水管网32.86公里,合流管网6.27公里(不含背街小巷直管),污水收集率约50%。目前,旌德县正在实施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预计新建改造市政道路污水管网7.69km,雨污混流片区分流改造污水管道30.28km,项目完工后旌德县建城区污水收集率可达75%。
(二)关于“新桥污水处理站及环保、住建委等部门,为完成考核任务,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进水数据,伪造污泥台账”问题。经查,未发现“为完成考核任务,通过技术手段,提高进水数据,伪造污泥台账”等行为。
(三)关于“雨天大量雨水进入污水管网后从井盖溢出(雨天在污水处理站河对面井盖可见),污泥沉降入河道”问题。经现场检查,污水处理厂管网应急排口存在“雨天大量雨水进入污水管网后从井盖溢出,污泥沉降入河道”情况。该“井”为城区污水管网应急排口,根据《旌德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事故排放分析,属于“暴雨期部分污水越流排放”。
1.旌德县政府督促安徽亚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加强对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规范台账管理;同时不定期对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水量及污泥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旌德县政府加快推进《旌德县城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PPP项目》实施;加强对施工期的环境监管;对城区已建成的污水管网加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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