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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房屋受损

发布时间:2018-01-17 08:55 来源:宣城市目标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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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标题:房屋受损
留言内容:我们是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一个小村庄的一户农民,由于暴雨的影响,房屋后面发生泥石流及山体滑坡,导致房屋和道路都被冲垮。以下有照片为证(照片链接:房屋受损 - 安徽省省长李国英 - 安徽省 - 地方领导留言板 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4896993),但是当地的政府官员不闻不问,坐视不理,马上要过年了,我们没办法做饭,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我们真是有苦说不出,希望省长可以帮帮我们,让我们家可以过一个好年。

关于人民网网友给省长留言

反映宁国市甲路镇山体滑坡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宁国市甲路镇山体滑坡问题,宣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宁国市人民政府调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12月27日,宁国市政府安排工作人员与您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有关诉求。经核实,您是宁国市甲路镇枫山村李某某户,2017年10月2日上午,您向甲路镇政府反映自家房屋(主房)后发生山体滑坡,危及房屋和人身安全。接到情况反映后,甲路镇政府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向宁国市国土局地质灾害监测中心汇报了相关情况。为消除隐患,宁国市国土局会同甲路镇政府及时会商处置方案,多次赴现场指导塌方面的土石清理工作,截至10月底,您户房屋后塌方土石已全部清理完成,地灾险情消除(详见附件)。同时甲路镇民政所联系宁国市国元农业保险进行了房屋定损和理赔,截至目前,赔偿金2000元已赔付给您。您反映“灾害发生后当地政府官员不闻不问,坐视不理”情况不属实。

  您所反映“厨房受损、要求重新修建厨房等”问题,宁国市国土部门已作明确答复:您户如在原址拆除重建,可提出书面申请报政府审批;如在治理后的场地上新建,则根据《宁国市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办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截至目前,甲路镇政府未收到您户重建(新建)房屋书面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以上答复已告知于您,宁国市政府将积极主动与您沟通,做好相关政策解释,保障重建手续办理工作。若有疑问,请与宁国市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13856366566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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