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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举措推动法治 建设领导责任制有效落实

发布时间:2018-01-18 08:11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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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着力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落实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抓机关法治建设,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将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费用支出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坚持“三重一大”汇报制度,把反腐倡廉、风险防控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邀请纪检组参加局党组会议3次,局长办公会2次,基建维修开标会10批次;各科室涉及资产、经费的业务必经纪检联络员监督。

二是在全市系统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出台《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力争通过2017-2019年共3年时间,基本形成具有宣城特色的“标准化+机关事务”工作新模式,初步构建起以规范服务为核心、以效能提升为重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的机关事务工作标准体系,通过标准化建设有效整合机关事务管理要素,以法治方式管理机关事务各项工作,提高服务效能。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指导作用积极推动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落实,聘请安徽明泉律师事务所为局常年法律顾问,解答有关业务法律咨询、对合同进行起草、拟定、审查和修改,对决策、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各项工作及决策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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