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市交通海事部门组织召开我市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渔业渔政局等市直相关单位代表参会,各县市区海事处,辖区港口企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解读了2018年省、市政府船舶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并听取了市渔业渔政局、市海事局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和联合监管制度运行情况的汇报。各港口企业对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市直相关部门依据职责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港口企业要落实船舶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单制度;二是市海事部门要履职到位,加强水污染防治检查,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港口企业解决垃圾转运、处置“最后一公里”困难,推动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闭环管理;三是待打通“最后一公里”后,提请市政府开展联合督查行动,确保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在我市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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