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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三严”措施保障贷款资金运行安全

发布时间:2018-10-10 09:27 来源:公积金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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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为防范贷款资金风险,在坚持法治引领下,采取多管齐下措施,聚焦不良贷款催收回款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其中,9月份当月,市本级共回收逾期贷款11笔,金额为79.8万元。

一是严守资金管理规定。市中心切实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稽核流程,严格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每月及时与各承办贷款银行对账,一旦发现有贷款逾期行为,立即启动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安排专人进行提醒催收,以此来防患于未然,促进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二是严肃履行事前约定。9月初,中心业务科在对一户贷款逾期户进行审核催收时,发现其符合市中心与委托银行及开发企业三方签订的《商品房贷款合作协议书》关于“在贷款发放之后到办妥不动产抵押权证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开发楼盘期房贷款承担阶段性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开发企业下发了《划款告知书》,按约定追究了开发企业应承担的贷款购房户期房还款连带担保责任,一次性划转其应还贷款本金11.8万元。

三是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那些公积金停缴的、催缴时态度恶劣的或者逾期期数达6个月的,通过单位法律顾问依法下发律师函予以催收,仅9月份就发送律师函5份。其中一户在送达律师函的过程中,听其家人讲该户抵押房产灭失,所购房屋已被拆迁。中心领导闻讯高度重视,立即到该拆迁房屋所属的拆迁办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发现拆迁办在办理此户拆迁货币化补偿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为此,市中心依法要求拆迁办承担该抵押房产灭失的连带责任,督促他们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后在拆迁办等几方努力下找到贷款户本人,经过多次沟通,晓之以理、告之以法,终于将此笔贷款成功收回。

市中心“三严”措施确保了贷款资金安全运行,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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