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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除黑恶 净环境 促稳定 保平安

发布时间:2019-04-18 10:38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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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泾县强化措施,重拳出击,打击了黑恶势力,促进了“平安泾县”建设。

泾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会议精神,精心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打黄赌 铲源头”专项行动,发放《致全县棋牌室业主和房屋出租户的一封信》1万余份,张贴《关于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公告》500份,关停548家棋牌室,从源头上遏制赌博违法犯罪蔓延。县公安局、检察院等扫黑办成员深入村组,走进田间地头,发放相关宣传资料,讲解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宣传全县“扫黑除恶”政策措施,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收集、检举、揭发和提供线索,积极营造扫黑除恶全民参与的氛围。实行《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拓宽涉黑涉恶线索来源渠道,激发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在泾县融媒体中心和泾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泾县:重拳出击 扫黑除恶》H5、《关于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关于进一步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致全县人民群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封信》,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同时通过宣传车、条幅、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手机短信、电视宣传等方式,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让扫黑除恶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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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派出所民警向棋牌室经营者等宣传扫黑除恶工作

认真贯彻《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和非法集资行为。泾县籍男子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300万元,依法被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泾县破获持械聚众斗殴案件,辗转数千公里,从黑龙江成功押解3名逃犯回泾;公开集中宣判两起涉恶犯罪案件,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有期徒刑6年不等的刑罚;公开开庭审理卜某、曹某、徐某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和了解,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和警示效果。下一步,我县将按照“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的要求,对“保护伞”“关系网”案件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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