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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暨政务微博微信普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3-20 14:39 来源:市信息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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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结合我市政府网站3月份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微信监测情况,现将第一季度普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2月底,省政府开展了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我市绩溪县人民政府、旌德县人民政府、宁国市人民政府、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招商合作中心、市住建委等共19家政府网站被随机抽查,占全市网站运行总数的42.22%,合格19个,合格率100%。以上单位省级抽查报告见附件1。

  二、3月份我市政府网站及政务微博微信监测情况

  (一)整体情况

  监测全市政府网站46家,合格44家,总体合格率95.65%,其中15家网站未发现问题,29家网站存在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意见征集不足的问题。单项否决网站2家,分别为市财政局、市经济开发区,存在10个及以上栏目未及时更新。全市政府网站3月份监测报告见附件2,监测汇总表见附件3 。开展全市38家微博监测,合格38家,合格率100%;开展全市35家微信公众号监测,合格35家,合格率100%。3月份政务微博微信监测汇总表见附件4 。

  (二)存在问题

  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信息公开栏目中,年度栏目信息保障不足,未及时有效跟进。二、个别单位在监测时间点两周内首页更新不足10条,意见征集内栏目一年内更新不足3条。三、个别单位网站底部功能区域内容展示不全,缺少联系方式、站点地图等要素,如市招商合作中心、市公积金中心。个别单位网站备案号、党政机关标识、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要素链接张冠李戴,如市数据资源局的党政机关标识链接至市文广新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省工作要求及我市情况,请各地、各部门着力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各地、各部门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18〕56号)要求,加强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按照机构改革设置和政府网站开办、整合、备案等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本地、本单位的网站关停、并转、开设。新成立的市政府组成部门,要按照网站开设流程提出开办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逐级报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建设。对于部门名称发生变更的,网站要同步变更名称,并重新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结构以“○○○.xuancheng.gov.cn”为准,其中○○○为本部门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网站域名变更工作指南见附件5。机构整合的部门,要制定网站关停、整合、注销工作计划,确保内容不少、数据不丢、保障不减,网站服务不打折、不缩水。凡是网站基本信息、年度工作报表地址发生变更的,均应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完善信息并逐级报审。各地、各部门要杜绝一关了之、重要信息不迁移和“两张皮”“假整合”的现象;严禁出现底部功能区要素不全,链接不正常的问题,要按规定能够查询或验证要素真伪。

  请涉及以上情况的单位,务必于2019年4月1日前,将相关网站开设或关停申请、《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报送至市政府信息办。由市信息办统一收集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省政府办公厅审批。

  (二)开展网站查遗补漏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立即开展本地、本部门(含二级机构)政府网站开办情况再梳理工作。市政府组成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全部纳入政府网站统一管理,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备,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严禁政府网站游离普查管理范围之外,严禁已关停网站继续运行使用。

  (三)加强微博微信工作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管理,按动态栏目更新标准确保2周内有更新。因机构改革,微博微信名称需发生变更的单位,请于2019年4月1日前变更完成,并及时向市信息办报备。因变更未报备造成更新量统计错误,后果由各地、各部门承担。

  对于本次通报发现的问题,请各地、各部门对照附件1省级抽查报告、附件2市级监测报告,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并于4月1日前将整改情况通过OA邮件报送至市信息办/盛倩倩。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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