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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第四批)完成情况清单

发布时间:2019-07-08 10:07 来源:中宣在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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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信访件编号 行政区域 信访反映问题 整改及处理情况 验收意见
1 136 广德县 广德县柏垫镇柏垫村社区有三个茶厂,每年上万瓶的农药和除草剂喷洒到山上,造成附近村民的饮用水水源地浽河污染;为了种茶树,茶厂砍掉了其它所有的树种,造成生态破坏。 1.茶场能够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在农业部门技术指导下喷洒农药,并及时登记农药采购信息。
2.按照林业部门要求已缴纳罚款并补种树木。
3.广德县环保部门出具了自2017年5月起未收到群众举报打农药污染水环境的证明。
4.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反映汭河饮用水源地鱼虾一直在自然环境中生长,没有发现水质变差的现象。
符合验收条件
2 744 广德县 宣城市广德县东亭乡广德宇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烟尘超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和饮用水源地。广德县环保局局长为原东亭乡乡长,该企业为其招商引资项目,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违法排污行为视而不见,推诿扯皮。 1.经检测,该企业排放的废气各项指标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排放限值。
2.经实地调查,该企业在蛟湖水库下游约1000米处,且不在保护区内,与蛟湖水库之间为山林,企业排放废气不会对饮用水源产生影响。
3.经广德县纪委调查了解,“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违法排污行为视而不见,推诿扯皮”情况不属实。
符合验收条件
3 515-3 广德县 宣城市广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原料药中间体的医药化工企业,该企业较长时间存在以下问题:1、危险固废产生量与实际处置量,在种类和数量上有较大出入;2、危险化工残夜、反应残渣、化工废物存在违规处置、转移;3、化工反应残渣可能违规填埋在本企业的厂区内。 1.经查,该公司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均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了处置协议,通过查阅该公司近三年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其危险废物产生量、转移量、贮存量“三本帐”平衡,转移联单保存齐全,未发现“危险固废产生量与实际处置量,在种类和数量上有较大出入”的情况。
2.经查,未发现“危险化工残夜、反应残渣、化工废物存在违规处置、转移”的情况。
3.通过对该公司厂区30余处土坑逐一掘土查证,未发现反应残渣和其他危险废物被填埋的现场。
符合验收条件
4 3639 广德县 宣城市广德县新杭镇合兴村包括村委会在内的多家大理石加工厂非法占用农田,加工生产过程中废水直排,污染环境。 确实有14家石材加工厂违法占地,均已完成“两断三清”;合兴村村委会违法占地,正在完善用地手续。 符合验收条件
5 3442 广德县 宣城市广德县新杭镇的5个土窑厂,同一个老板(姓名张祖辉),均无环保设施,用垃圾作燃料,冒的烟呈黑色。地方政府保护。 1.目前,五座土窑厂窑体全部拆除,已完成土地复垦。
2.经纪检部门调查,反映“地方政府保护”的问题不属实。
符合验收条件
6 3268 广德县 ①要求宣城市广德县新杭镇新杭经开区公示规划环评,园区内配套的水、气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②经开区内广德县江峰铸造有限公司、广德旗峰铸造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未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生产过程中烟尘污染严重;③新杭镇安徽万泰铝业有限公司前期因项目违建等问题被省环保厅处罚,责令其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该公司一直偷偷生产,且生产工艺与环评批复不一致,生产时废气、异味污染严重。 该信访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1.新杭镇新杭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先后于2012年2月28日和2012年6月15日在中国广德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公示;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于2014年9月底开工建设,2016年4月正式投入运行,园区内配套的污水管网基本建成;废气处理设施由入园企业自行按环评审批要求落实。2.广德县江峰铸造有限公司、广德旗峰铸造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均严格履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
3.该公司于2014年因未批先建一条生产线的违法行为被省环保厅处罚,并针对其改扩建项目提出立即停止建设和试生产的要求,同时要求其在环评文件未经依法批准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该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缴纳了罚款,2015年2月补办了环评,2015年2月15日通过省环保厅审批。因2015年10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该公司在完成改扩建项目后即自行投入试生产;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建设地点、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产品均与环评审批要求一致,并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
符合验收条件
7 527-31 广德县 宣城市广德县新杭镇合兴村、砖桥村范围内公路两侧毁灭农田100亩,非法占用农田建厂,大大小小建了20余家石材加工厂和竹器厂,污水横流,灰尘满天,噪声特别大。严重影响几千居民的正常生活。严重污染了整体环境。例如广德县东发竹制品厂、详喜石材、正容石材等。包括合兴村村部都是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的房屋。 确实有20家石材加工厂违法占地,污染严重的情况,目前均已完成“两断三清”;合兴村村委会(村部)未占用基本农田。 符合验收条件
8 1470 泾县 宣城市泾县云岭镇陈塘行政村的金源粉体公司占用水田生产,同时噪声、粉尘污染大。废水、废料倒入故峰河,河水污染严重。 1.占用水田生产问题: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2018年10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该公司占用的13.4亩农用地纳入增减挂钩建新区指标组卷报批;目前该临时用地上的所用永久性建筑均已拆除到位;2.噪声、粉尘、废水污染问题:该公司已按要求对产噪设备安装了隔音板;对产生粉尘的设备按要求配套安装了脉冲布袋收尘装置;对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了覆盖,建设了部分物料大棚;堆场通往河道的排水孔进行了封堵,所有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排放;企业按要求对厂界噪声、孤峰河河水检测,监测结果表明噪声、废水均达标排放。 符合验收条件
9 1972 泾县 泾县经济开发区清风食品厂(屠宰厂)每天屠宰生猪200头左右,该厂离农民新村最近仅有20米远,远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屠宰厂距离居民区500米的要求,屠宰厂每天夜间2:00开始杀猪,猪叫声和车辆交通产生的噪声严重扰民;同时食品厂的废水排放时经常溢出,恶臭气温非常难闻,投诉者要求屠宰厂搬迁远离新村。 按照异地搬迁整改方案,已启动位于泾川镇太美村原“荷花荡”采石场新址建设,5月28日已停止屠宰,厂房及生产设备已完成拆除。 符合验收条件
10 502-11 绩溪县 来信举报:(1)富凯特材有限公司堆积成千上万吨废钢渣,已形成十公里,小溪堵塞,重金属泥土渗透,直接污染新安江水源;噪音严重扰民;废气污染严重。
(2)向阳纸业每天数千吨污水直接排放新安江水系;有毒废气直排,灰尘蔓延;生产废弃纸屑和垃圾倒在上游山坳,严重污染环境;噪音影响群众日常生活。
两起信访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1.经现场调查,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富凯特材有限公司堆积成千上万吨钢渣”情况。日常监管中未发现该企业厂界噪声超标及废气污染严重的情况。
2.安徽绩溪向阳纸业有限公司造纸项目按环评要求建设了燃煤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及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废气直排现象,经对周边河道排查,未发现排污口,未发现废水直排新安江现象;该公司建设了专门的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并采取了“三防”措施,经对该公司上游山坳排查,未发现废弃纸屑和垃圾倾倒现象;经检测,该公司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制要求。
3.因设备故障,该公司于4月30日起对AOD炉减速机部件进行整体更换。现场检查时,查看了故障设备,调取了设备维修合同、发票等物证,确认了企业停产原因为设备损坏停产检修,并非逃避检查。
4.反映的“新上《年产一千吨塑料再生造粒加工》项目”为向阳塑业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生产。2017年2月,绩溪县环保局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处罚,目前查处已到位。
符合验收条件
11 520-60 绩溪县 绩溪县临溪镇曹渡桥绩溪县向阳造纸厂24小时生产,日排千吨废水,直排新安江源头水系。新上《年产一千吨塑料再生造粒加工》项目,严重污染大气,生产废气直排空中,废渣、废弃纸屑、垃圾倒在上游山坳,严重污染水源,生产噪音扰民。希望查处。
富凯特材前身是生产地槽钢广德“凯宏钢业”,成千上万吨废钢渣堆积在居民上游山坳,形成十几公里的小溪堵塞,重金属渗透泥土,直接污染新安江水源和当地人畜饮水。企业生产时噪音扰民,灰尘污染严重,最近督查期间,该厂放假,逃避检查,希望彻查,还老百姓碧水蓝天的生态环境。
符合验收条件
12 596号 绩溪县 1、宣城市绩溪县临溪镇孔灵行政村有一石英粉厂,其污水排入该村自然水体(西源河(投诉人称不确定其名称),是流入新安江的源头水),造成水体呈乳白色。2、夹坑自然村有一废旧塑料加工厂的污水也排入该自然水体。3、利用该自然水体开发私人水电站,将集体水坝水位加高,导致千年古树浸泡死亡,河体堤坝倒塌,使民房变成危房。4、小呈里自然村养猪场污水直排到该水体。 1.宣城市绩溪县临溪镇孔灵行政村有一石英粉厂名为安徽绩溪县安江萤石精粉有限公司。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废水外渗入河的情况。针对该情况,绩溪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停产整改。目前,该公司罚款已缴纳,完成了地面硬化、场地雨水收集回用、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站改造提升等工程。
2.夹坑自然村的废旧塑料加工厂名为绩溪县国华塑胶再生厂。该厂没有清洗废旧塑料工段,不产生废水,因此反映的生产废水排入自然水体不属实。绩溪县环保局针对该厂未履行环评手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目前罚款未缴纳,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7年5月该厂关停,厂房、设备均已拆除。
3.“利用自然水体开发私人水电站,将集体水坝水位加高,河体堤坝倒塌”属实。“导致千年古树浸泡死亡,使民房变成危房”情况有出入,河边确有大小树木数棵,但未有挂牌保护古树,临河堤房屋无明显裂痕。绩溪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安排了100万元专项资金,对该村165米河堤进行护砌,并对加高水坝进行了部分拆除安装简易闸门,该整改项目已于2017年12月6日进行了单位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4.该养殖场已达到“两断三清”标准,养殖户已退出生猪养殖。
符合验收条件
13 515-47 绩溪县 宣城市绩溪县二层半徽派院落住宅小区住户反映:绩溪县国土局组织强行侵占毗邻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小区用地,并实施违法变更用于插建绩溪县小味鲜徽菜大酒楼,严重违反《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县城扬之河一级水源保护区将增加新的污染源威胁,同时影响小区住户采光、通风、道路、环境卫生,违法变更贱卖土地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数百万之巨。 反映地块不位于扬之河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举报地块未实施建设,拟作为拆迁安置地块。 符合验收条件
14 525-66 绩溪县 举报人反映对编号515-47不满。处理答复与政府文件(绩政秘[2008]14号)及现场情况严重不符,建议详查。 反映地块不位于扬之河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举报地块未实施建设,小味鲜大酒楼已另行选址。 符合验收条件
15 3715 绩溪县 绩溪县长安镇麻坦村有位姓汪的人采山用徽水河河水洗沙,导致山上植被被破坏,徽水河河水浑浊、黄沙多,影响村民用水。 绩溪县长安砂石建材开发有限公司盗采砂石资源违法行为已制止,已对该企业无证开采砂石行为立案查处,企业实际控制人汪元明已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现场核查,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两断三清”已落实到位。 符合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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