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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修订市直机关食堂有关服务考评办法和违规处罚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21 17:17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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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提升机关食堂服务保障质量,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市直机关食堂保障模式调整的实际,修订印发了《关于宣城市市直机关食堂服务考评奖惩实施办法》《宣城市市直机关食堂违规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办法和规定)。

2018年5月,《宣城市直机关食堂服务考评奖惩实施办法》(试行)《宣城市直机关食堂违规处罚规定》印发施行,一年多来机关食堂严格对照该办法和规定落实服务考评奖惩工作,较好的激发了食堂服务企业的积极性,提高了食堂服务保障质量。今年以来,结合试行办法和规定的实施经验和今年市直机关食堂新保障模式等实际,经过多轮、广泛的意见征求、实地调查和会议研究等,对办法和规定在考评程序、结果运用、奖惩力度、考评细则等内容上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后的办法和规定对机关食堂的科学管理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指导性。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对照修订后的办法和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好考评奖惩工作,切实提升食堂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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