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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9-10-22 08:29 来源: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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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工作,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近日,我市开展全市范围内生态环境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摸清我市生态环境问题底数,找准问题症结,抓紧解决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盼。市生态环境局将专项行动督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地做好有关工作。

    细化督查安排。市生态环境局组成 8 个督查组,实行分片包干,负责督查各县市区、市经开区专项行动工作。各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组织抽调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精兵强将”参与专项行动,根据行业特点和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全覆盖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明确工作重点。市生态环境局各督查组深入各地开展实地督导巡查,督促各地认真组织排查、整治工作,重点督查以下内容:一是排查情况。是否制定相关方案;是否对辖区内化工、钢铁、造纸、涉重涉危、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现场排查;二是排查记录。是否有开展的排查情况相关记录、是否上传至移动执法系统;三是处理情况。是否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管理问题的企业依法处理、处置; 四是现场督查。对各地辖区内化工、钢铁、造纸、涉重涉危、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现场抽查检查,原则上不少于总数的20%,抽查检查可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问题整治到位。按照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头,分门别类推动问题整改。对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整改难度较大、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阶段性整改目标,明确整改的期量进度,齐心协力攻坚,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成的,要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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