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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610-0003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它
名称: 关于对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10-09
索引号: 003244967/201610-0003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它
名称: 关于对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10-09
关于对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6-10-09 00:00 来源:市住建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蕾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发挥物业管理作用,提升物业队伍素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市、区两级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宣城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理顺体制机制,实现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强化物业管理过程监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的提高,我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出,为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我委(房管局)已研究制定并正在报请市政府出台《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充分吸纳了您提出的 “发挥物业管理作用,提升物业队伍素质”的建议(该《意见》有望于今年6月份印发实施),结合今年开展的“物业服务提升年”活动,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落实。

(一)加大对物业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积极引导和扶持物业服务企业提质升级、创优争先、做大做强,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示范、省优、市优项目,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对创优项目和物业企业资质升级给予奖励。二是加强物业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三是针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特点,明确了物业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缴纳原则,进一步降低物业企业用工风险和解决后顾之忧,有利于物业企业吸纳和留住人才。四是加大物业服务补贴支持力度,根据服务内容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进行“以奖代补”,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的考核评比,严格奖补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强化规范职能部门物业管理职责。

一是严格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强化行业管理,宣州区人民政府(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政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物业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调度考核,努力提升水平。二是建立联合执法进小区机制,市住建、规划、物价、民政、城管执法、环保、人防、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和单位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物业管理有关工作。

(三)发挥社区管理的独特作用。

一是注意发挥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要将物业管理作为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行社区管理、业主自治、物业服务“三位一体”机制,进一步加大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及日常考核中的“话语权”。继续做强做实社区物业服务站,探索开展文明小区评比,充分发挥楼栋长等基层骨干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加强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的指导,要求宣州区(市开发区)要把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管理作为街道、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以“以奖代补”方式开展换届工作经费补贴,全面提高业委会组建比例。引导和加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四)调动居民参与物业管理的积极性。

注重多角度调动居民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积极性。在今年开展的“物业服务提升年”活动中,将采取多渠道、多载体的宣传方式,加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正确树立物业企业的责任意识、契约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物业管理,更好地服务业主。正确引导业主的物业消费意识、自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更好地履行自身义务。在日常物业考核评比中,将邀请业主代表参与考核,协助和监督物业企业做好小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广大业主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理念和增强业主的主动缴费意识,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等合理费用。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宋垒

联系电话:3010999

201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