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顺利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我市在全省争先进位,根据市长工作例会要求,结合市政府“一单清”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和当前指标完成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9-12月份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旅游收入5项指标的目标任务按季度分解,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3项指标按月度分解。其中,对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4项指标增幅进行了调整完善,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旅游收入4项指标保持“一单清”目标任务不变。
二、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紧盯目标,找准差距,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全力冲刺四季度,统计、发改、财政、经信、商务等经济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全市经济指标的分析研究和运行监测,强化调度不松懈,及时帮助各地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县市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对标对表、补缺补差,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指标不降、任务不减、责任不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附件:2016年9-12月份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分解表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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