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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612-0110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号: 宣政秘〔2016〕249号
发布日期: 2016-12-23 成文日期: 2016-12-23
索引号: 003244967/201612-0110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号: 宣政秘〔2016〕249号
发布日期: 2016-12-23
成文日期: 2016-12-23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3 00:00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宣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2月23日

 

 

 

 

 宣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康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全民健身是群众体育、民生体育,也是健康体育、经济体育,更是快乐体育、终生体育。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过去五年,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为提供更加完备公共体育服务、建设体育大市奠定坚实基础。今后五年,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推动宣城“四个特色之城”建设的机遇挑战,需要更加准确把握新时期全民健身发展内涵的深刻变化。为实施宣城市全民健身“十三五”发展规划,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之规定要求,并结合宣城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适应把握引领全民健身发展新常态,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力打造现代产业、综合枢纽、山水生态、平安幸福“四个特色之城”,推动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加快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2. 发展目标。到2020年,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18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110万,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0亿元,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

  1. 弘扬体育文化,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体育健身提高个人的团队协作能力。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体育赛事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发挥皖南体育旅游休闲等区域特色体育文化的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全民健身宣传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感染力。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和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

  1. 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涵,着力打造特色品牌。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篮球、排球、足球、游泳、轮滑、马拉松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棋类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和乡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

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发挥网络等新兴活动组织渠道的作用,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四年举办一次以全民健身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运动会,有关部门和组织定期举办不同人群参加的各类运动会,鼓励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

融合我市山水旅游等特色资源,挖掘全民健身活动内涵,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与文化、旅游、商贸等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品牌赛事活动,形成“一市多品、一县一品”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格局。继续办好“三月三敬亭山民俗文化旅游月系列活动”之登山比赛、“环宛陵湖短程马拉松比赛”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活动,培育和打造绿色健身运动、骑行、水上运动等一批精品品牌赛事活动。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全面协调发展。

  1. 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激发全民健身活力。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切实加强和改进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加强和规范市、县市区级体育总会建设,形成管理型、指导型、服务型、枢纽型组织,积极发挥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龙头示范作用,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培育发展多形式、多种类体育社会组织,引导扶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增强自治和服务功能。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推进社会体育组织品牌化发展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社会体育组织发展新局面。到2020年,法人社会体育组织总量达到200个,会员人数达到15万人。

  1. 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健身。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并超过1.8平方米,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

有效扩大增量资源。重点建设中小型、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市本级建设完成1个中型体育馆、1个中型体育场、1个中小型游泳馆、1个综合性多功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1个体育公园;规划建设1个体育公园,利用“一山(敬亭山)一水(宛溪河)一湖(宛陵湖)”等城市景观资源,建成中心城市“15分钟健身圈”,实施敬亭山、南漪湖、宛陵湖等体育休闲产业项目建设。县市区建成1个小型体育馆、1个小型体育场、1个游泳设施、1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1个体育公园。50%以上乡镇(街道)建成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100%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体育服务功能,多渠道落实体育专兼职工作人员。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乡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加强学校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合理布局校园体育健身设施,推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促进学校体育设施与公共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利用社会资金,合理利用景区、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根据国家部署,落实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1. 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形成服务大局、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结合国家“健康中国2030”等总体发展战略,以及科技、文化、卫生、养老、助残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使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1. 加强科学健身服务,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运动促进健康科技行动计划,推广“运动是良医”等理念,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实现市、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全覆盖,鼓励具备条件的街道、乡镇和单位建设实用的国民体质监测站。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建立居民体质档案,出具运动处方,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素养和能力水平。

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使全民健身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利用大数据技术及时分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体育设施利用率,进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监管效率。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认证制度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注册管理制度。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宣传力度,调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积极性,提高在一线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健全和完善志愿者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逐步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1. 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着力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重点人群、项目发展。依法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以乡镇、农村社区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积极发挥“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青少年体育品牌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使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培养锻炼兴趣,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健身体育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全民健身工作力度,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农民、妇女、幼儿、少数民族体育,推动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其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研究制定全市足球场地建设规划,着力加大足球场地供给,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完善校园足球保障机制,出台加快发展校园足球的实施办法,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的高中、初中、小学三级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残疾人、中老年、五人制等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

三、保障措施

  1. 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将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社会组织可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基层宣传、卫生计生、文化、民政、养老、残联、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在街道、乡镇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
  2. 加大资金投入与保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保证每年体育彩票公益金70%以上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设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项投资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我市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充分利用好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完善市级体育资金转移支付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加大对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 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制定全民健身相关评价标准,建立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工作平台,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内容,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为衡量各地全民健身发展水平提供科学依据。鼓励各地依山水资源,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城市、体育生活化街道(乡镇)和体育生活化社区(村)。继续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计生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4. 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搭建更加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全民健身激励平台,拓展激励范围,有效调动城乡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试行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鼓励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等的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和运用,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
  5. 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
  6. 完善法律政策保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力。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做好全民健身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为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四、组织实施

  1. 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各地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
  2. 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并在2020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