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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703-00076 组配分类: 中长期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13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23日

宣城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

   为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文化名市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6〕7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以存史、育人、资政为目标,以依法治志为基础,以完善现代地方志工作格局为抓手,挖掘地方志资源,拓展地方志工作领域,促进地方志工作不断进步和方志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志成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市县两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加强编纂业务工作。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开发利用、理论研究、队伍建设等工作,推动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修志传统,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地方志工作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方法创新。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确保地方志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保密关、出版关,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应用性有机统一,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6.坚持修志为用。充分挖掘宣城历史文化、徽文化、红色文化、诗歌文化、民俗文化、宗氏文化、名人文化、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至2020年,各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全部做到一年一鉴,加快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和管理,持续推进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初步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使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1.积极做好第三轮修志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全面做好全市第三轮修志工作各项准备,与全省同步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鼓励编修精品通纪体志书。

2.大力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到2020年,各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全部做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年鉴电子介质版与纸质版同步刊行。加强年鉴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鼓励有条件的行业、部门、单位相应开展年鉴编纂工作。

3.加强乡镇村志、部门行业志、地方特色志和地方史编纂工作。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行业、部门、企业、学校做好志书编纂工作。组织申报加入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积极参与安徽名镇志、安徽名村志、安徽名企志、安徽名校志等系列丛书的编纂出版工作。市方志办要完成《安徽省劳动大学志》编修工作。宣州、泾县、宁国、绩溪要完成已确定的名镇(村)志编纂,其他县可启动1-2个符合条件的镇或村作为试点。积极谋划地方特色志编纂。市地方志办公室适时启动编纂宣城地方史,把地方史编纂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统一规划,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县市区启动编纂本地的地方史。

4.深入开展旧志整理工作。收集现存宣城历史上的府州县志,影印、复制旧志善本,开展旧志点校出版工作。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整的历代方志系列。

5.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工作。积极参与南京都市圈年鉴编纂研讨会和上级部门组织开展各类的理论研讨会,市地方志办公室应加强全市地方志理论学术交流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地方志理论和编纂实践研究。

6.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的良性机制,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的地方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

7.强化地方志质量建设。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等有关要求,推动地方志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健全我市地方志编纂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志书、年鉴的质量评议、审查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志书、年鉴及优秀学术成果评比活动。

8.加强地方志资源建设。修订《宣城市地情资料收集管理办法》,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力度,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总结完善志书、年鉴、地情刊物等多层次、多结构的地情资料保存工作机制;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历史、家谱族谱和音像影像资料收(征)集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地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

9.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围绕“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地方志资源共享,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总体部署,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积极开展“互联网+”地方志工作,推动地方志数字化工作。至2020年,建成功能更加健全的市、县两级地方志门户网站,加强与省志办的网站的互联互通,实现省、市、县三级地方志网站资源共享;建成志鉴资源全文数据库,实现地方志信息的迅捷查询;建立全市志鉴在线编纂平台,实现志鉴编纂在线传输、编纂和管理;加强馆库网一体化建设(方志馆、地情数据库、地方志网站)建设,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10.加快方志馆建设。推进市级方志馆建设,将其打造成集收藏保存、调阅查询、宣传展示、学研交流和市情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场馆。指导推动各县市区方志馆建设,力争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都有一座方志馆。

11.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编纂出版一批为社会喜闻乐见、展示宣城历史人文风采的地情书。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美丽乡村、旅游景区建设以及地名普查和道路、社区命名等工作,实现地方志的资政服务功能。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地方志成果,推动地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推动城乡地方志文化建设,培育地方历史记忆。

12.扩大交流与合作。经常开展全市范围内方志同行业间工作、信息、业务、各类资料交流与交换。有计划地在全省范围和邻近的苏浙沪地区的同行业间业务、各类资料交流与交换。积极参加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省志办组织的业务交流与学习。

三、保障措施

(一)依法治志。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相配套的地方志工作制度规范。加大地方志工作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

(二)健全制度。健全由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方式。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及管理制度、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在组织启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初稿编纂、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三)经费保障。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做好修志编鉴、印刷出版、方志馆与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资料文献保存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承编单位应在经费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予以保障。

(四)队伍建设。稳定市县两级地方志机构工作人员专业队伍。通过公开选调、招录等途径,补充素质高、年纪轻的人员,充实修志专业队伍,确保方志事业后继有人,为第三轮修志储备人才。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市级地方志人才储备库或专家库。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地方志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等各方面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地方志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五)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地方志门户网站,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地方志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新贡献,扩大社会公众和社会各界知晓度、影响面。挖掘地方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历史价值,有选择性地推介出地方志宣传品。

四、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体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志鉴各承编单位要把地方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地方志工作,统筹解决地方志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坚持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志鉴各承编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推动力度,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确保全市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地方志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市地方志办公室要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