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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707-0013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其他 / 公告
名称: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号议案的答复 文号: 宣民办〔2017〕48号
发布日期: 2017-07-14
索引号: 003244967/201707-00139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其他 / 公告
名称: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号议案的答复
文号: 宣民办〔2017〕48号
发布日期: 2017-07-14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9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7-14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农委:

市人大代表李开富提出的第39号建议《关于积极保障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现就涉及民政部门的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1、关于建立改革村书记集中定期培训机制问题。加强对两委成员的培训,从新任村两委干部开始,有新任村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部门开展新任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县委组织部要对村党组织书记登记造册,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新进村“两委”成员开展一次轮训。任职期间,还有各职能部门各级政府对村干部都会采取一些集中培训、举办函授班、选派到外地挂职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仅2016年,县级以上培训天数累计超60天,每期培训人次约达90余人,市级培训达61天,每期培训人次达87人。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宣发〔2015〕16号)文件,选优训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市里每年都举办示范培训班,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村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

2、关于建立村党组织书记或主任以及两委干部的保障激励机制问题。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宣发〔2015〕16号)要求,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同时合理确定绩效报酬,严格规范各类奖金、补贴。以县(市、区)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根据《宣城市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组通〔2015〕30号)要求,2015年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重新核定村干部报酬标准,2016年起全面达标,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陈莹

联系电话:3037670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