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期起止时间:2017年8月4日06时至8月6日24时。
二、作业区域:宣州区、广德县、宁国市、泾县。
三、作业设备类型:作业使用BL型防雹增雨火箭发射装置。
四、捡到故障弹药的处理方式:
1、严禁挖弹、拆卸、擅自处理,以免发生危险。
2、立即报告当地镇区政府或市气象局。
五、意外事故的报告方式: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市气象局。
1、电话报告。
2、如有其它快速报告方式,亦可采用。
六、其它注意事项:
1、遇有实施作业时,人畜要做好隐蔽,尤其应远离高炮、火箭发射装置,不要围观,以免发生危险。
2、发生人员等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应保护好现场。
3、作业点附近区域广大人民群众亦应注意实施人影作业时的自身安全。
七、市气象局电话:0563-2530121,18956350731。
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在人影作业期间切实注意安全,并广为宣传、互相告知。
宣 城 市 气 象 局
宣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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