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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1708-00002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宣城市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行动方案 (2017—2021年)(宣政〔2017〕48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8-04 成文日期: 2017-08-04
宣城市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行动方案 (2017—2021年)(宣政〔2017〕48号)
发布时间:2017-08-04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皖政〔201743号)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五大发展行动,打造四个特色之城”总体部署,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572”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打造面向长三角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度假养生基地。

二、主要目标

2021年,规上农产品加工产值超7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力争达到2.9:1;龙头企业实力显著增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50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180家,10亿元以上的企业8家,20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50亿元以上的企业1家,形成一批引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甲级队”;产业聚集度显著提高,打造1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15个,其中50亿元以上的4个,100亿元以上的2个;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2.1万元,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人均增收2300元。

三、区域布局

根据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农产品加工能力,围绕粮油、畜禽、果蔬、水产品、中药材、茶叶、林特产品等优势产业和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新型产业,按照专业化生产的要求,形成区域化布局(详见附件)。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升级行动

1.大力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对竹木、茶叶、中药材、果蔬、粮油等重点产业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政策,解决农产品初加工用地、用电和交通设施等问题,引导各地在农产品优势产区集中连片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进一步提升林特产品、水产、果蔬、茶叶、中药材及粮油的加工转化率。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运销等技术装备和第三方服务。

2.突出农产品加工重点产业。推进竹木、畜禽、林特产品、茶叶、蔬菜、粮油等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在竹木加工方面,重点发展竹木家具、工艺品,大力开发竹木材料综合利用;在畜禽加工方面,重点提高工业化屠宰的集中度,大力发展冷鲜分割肉、熟食制品、休闲食品等深加工;在林特产品加工方面,重点向精细、休闲、保健品等方向发展,发展山核桃、香菇、木耳、竹笋、灵芝等产品;在名优茶加工方面,重点开发名优茶、出口茶及茶饮料,提高名优茶的比重,整合现有茶叶品牌,扩大名茶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在蔬菜加工方面,重点发展保鲜蔬菜、脱水蔬菜、速冻蔬菜以及酱菜制品;在粮油加工方面,重点开发粮油深加工系列产品,推进多样化和精细加工,打响地域黄酒和宣酒品牌。

3.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支持食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围绕“原字号”开发市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加大重点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帮扶力度。集中力量打造农产品深加工重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提升农产品深加工水平和总体规模。加强新食品原料、药食同源食品开发和应用,挖掘开发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

4.推进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聚集发展。打造特色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围绕重点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推进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聚集。重点打造家禽和林特产品两个百亿集群、四个超50亿集群。

 

专栏1:农产品深加工提升

组织实施农产品深加工提升行动计划。推进食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重点持续扶持一批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和重点企业。开展以终端产品、精细化专用原料加工,提升农产品深加工水平。到2021年,食品加工值占农产品加工值60%以上。全市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其中粮食、林特、蔬菜、肉类分别达到80%50%23%20%

(二)实施农产品品牌创建行动

1.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当地产业特色,打造特色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加快家禽产业转型发展,推进家禽产业走“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生产经营模式。突出重点优势产业,提升特色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品牌化水平。强化区域主导产业整合,结合地方知名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引导和推进“一村一品”向“一乡(镇)一业”发展,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促进地方特色产业提档升级。组织实施茶产业提升工程、竹产业提升工程、木本油料产业致富工程和林下经济富民工程。

2.扶持一批地域性农业品牌。坚持以地理商标和区域名牌为依托,发挥经营主体创建和政府引导支持作用,通过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联合、合作,实现企业品牌共享共建,整合优势资源,推进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打造“生态宣城·绿色产品”大品牌。各县市区结合本地主导产业,集中力量打造12个全国知名产品。实行一个产业规划、一套品牌扶持政策、一个组织领导机构、一套考核办法,持续支持和创建。组织全市区域品牌集中扶持、宣传,打造统一对外宣传地域形象品牌。将宣酒、山核桃、灵芝和绩溪“上街去”电商等以全市区域品牌统一对外宣传。规划打造宣州水产,广德宁国笋制品,宁国中药材,泾县茶叶、木梳等地方区域品牌。

3.加强企业自主品牌创建。推进优势资源整合,集中力量对现有优势农产品、知名品牌进行培育。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地方优质品,如宣城土鸡、茶叶、竹笋和中药材等,通过产业联合体(专业协会)组织,分散种养、集中加工(屠宰)、共创品牌、共同收益。支持和鼓励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和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建设,加强农业物联网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质量追溯试点。加快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检测能力。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新创1个国家级、4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现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全覆盖。

专栏2:产业特色村提升

引导和推进“一村一品”向“一乡(镇)一业”发展,做强区域主导产业,推进特色产业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促进地方特色产业提升。三品一标产品数达到530个,产地认证面积220万亩,产品认证覆盖率70%

(三)实施三产融合示范行动

1.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组织实施“休闲农业提升计划”,充分挖掘自然风景、古村落、农业景观、农耕文化,打造都市休闲养生观光农业集群;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观光农业园、生态主题农庄、农业科技示范园和乡村体验田园综合体。

2.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实施“电商宣城”行动计划,引导农商互联对接,通过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构建完善的城乡双向互动流通网络。力争农产品电商年增长35%以上,2021年销售额突破55亿元。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电商销售普及率达到80%。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全国和区域性线上线下融合的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扶持“上街去”“壳壳果”“味嗨天下”“同乐兄弟”“未来”等电商企业及各县市区地方馆电商发展。

3.加快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为基础,加快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和创业园。争创宣州洪林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宣城现代功能农业科创园争创国家级农业科技园。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辐射。加强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尤其是精深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在土地使用、金融服务、财税优惠等方面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现有各类示范园区发展水平。

4.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围绕主要农作物生产,重点培育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的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全程化服务创新试点,积极推广托管式、合作式、订单式服务。围绕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和农机农艺结合,推进机械化进程。开展茶叶、山核桃等地方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示范,主要农作物耕种收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75%

 

专栏3:休闲农业提升

组织开展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精品线路评选。全市发展休闲农业园区、景点(含星级农家乐)1200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接待人数2200万人次,综合营业收入达120亿元。建成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7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50个,其中国家级15个。

(四)实施农业经营组织化提升行动

1.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着力培育龙头企业“甲级队”,形成引领行业发展的排头兵;鼓励本土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发债等,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围绕优势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国内外农产品精深加工知名企业。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管理水平。发展家庭农场。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形成物资供应、技术信息、信贷服务、销售加工等多种服务职能,覆盖全市主导产业及35%以上农户的合作组织体系。

2.发展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集生产、加工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推进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营销网络建设。全市各类联合体力争达到270个,其中市级示范联合体100个,省级示范联合体50个左右。

3.推进龙头企业自主创新。引导龙头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推进产学研结合。支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技术协作,开发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产品研发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科技示范园,引进、研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特别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业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支持企业引进职业经理人和技术领头人,用好各类人才。

专栏4:经营主体培育

经营主体培育: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450个,其中亿元以上企业180个;培育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00家、省部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数量达到5000家,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6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0个。

龙头企业融资行动:鼓励龙头企业参加翱翔计划行动,开拓融资渠道,到2021年,全市农业企业股权中心挂牌40家,新三板挂牌8家,力争2家企业上市。

(五)实施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行动

1.建立配套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引导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以加工需求为导向,建设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原料配套生产基地。全市发展优质专用粮基地达到70万亩。积极创建“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提升产品质量。认证“三品一标”产品530个以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完善服务措施,力争农村土地流转率达75%,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2.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探索建立“政府推动、市场拉动、企业带动”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机制,力争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16个、省级35个、市级200个,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5个。全市种植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养殖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5%。继续实施水稻绿色高产高效核心示范区、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蔬菜标准园、标准化茶叶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山核桃、笋用竹、香榧等林特产品生产基地,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林特产业体系。

3.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突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生态农业发展,重点推广“猪(禽)—沼—果(茶、菜、粮)、经果林立体种养、水田立体生态种养、小流域农业生态治理、休闲观光”等生态农业模式及其技术,实施药肥水“零增长”计划,开展农业污染治理行动,着力培育绿色农业生产体系。

专栏5:推进农业重点产业发展

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推进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型业态优化布局。明确发展重点和支撑企业。种植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养殖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5%

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市创建:创建县、乡、村示范区30个、示范点50个、示范主体100个。

实施特色产业四大工程:组织实施茶产业提升、竹产业提升、木本油料产业致富工程、林下经济富民工程。到2021年,全市茶园面积达到43万亩,茶叶产量3.5万吨,产值18亿元;建成竹林丰产增效示范基地100万亩,竹产业行业产值200亿元;建成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0万亩,木本油料生产基地70万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统一协调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出台相应支持措施。市政府将农业产业化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并加大考核分值。

(二)强化政策保障。

1.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制定出台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扶持政策,自201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农产品加工业升级、农产品品牌创建、三产融合示范、农业经营组织化提升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

2.落实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全面落实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用水、用电、税费等相关优惠政策。对省、市确定优先发展产业用地集约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土地使用税比照当地工业企业最高优惠政策执行。发展农、林业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包括对各种农产品进行整理、分级等以提供初级市场的用电,受电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以下的均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3.强化金融等配套服务。推动县域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信用等级给予一定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做大做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降低“三农”融资担保门槛和担保费率,实现“三农”贷款在保余额比重逐年提高。扩大家庭农场“直管直贷”试点的覆盖面,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扩大政策性保险附加商业性保险试点;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提供保费补贴,财政给予奖补。

(三)强化项目保障。加大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深加工重大项目的谋划、建设和帮扶。县市区每年确定一批农产品加工重大建设项目和技改重点扶持项目。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创新、生态农业创新等重点领域规划建设农业项目,通过争取项目资金、项目整合、融资贷款、财政贴息奖补等方式筹措资金,建立联系帮扶机制,强化调度管理,着力提高开工率、竣工率和达产率。

(四)强化人才保障。围绕“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要求,加快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力争到2021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