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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708-00142 组配分类: 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宣城市财政局(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8-08
宣城市本级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08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库〔2017〕455号)等文件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市本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均随部门预决算一并向社会公开。

    宣城市本级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987.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12.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8.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66.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98.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68.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212.46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21.59万元,下降9.22%,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宣城市市直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9〕156号)、《宣城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5〕49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1008.52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32.57万元,下降3.1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宣城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5号)、《宣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宣办发〔2014〕23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2766.95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445.75万元,下降13.8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498.37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436.35万元,下降14.87%;主要用于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以及参改单位在公务用车平台上调车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268.58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9.4万元,下降3.38%。经费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