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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710-0018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意见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文号: 宣政办〔2017〕31号
发布日期: 2017-10-13 成文日期: 2017-10-13
索引号: 003244967/201710-0018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意见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文号: 宣政办〔2017〕31号
发布日期: 2017-10-13
成文日期: 2017-10-13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13 00:00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4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扣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进一步完善并加大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水平,力争达到2万元。

 

二、统筹推进农业结构性调整

 

(一)优化调整农业结构。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不断优化农业区域布局,调整农业种养结构,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到2020年,全市牧业、渔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产值比重分别调整到29%和10%。推进园艺作物、畜禽水产养殖、屠宰标准化创建,到2020年,全市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5%,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达到65%。深入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推进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打造农机农艺农信融合示范应用平台。到2020年,全市力争建设40个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积极推进禁养区养殖场(专业户)搬迁或关闭工作,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进程,到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二)保障质量安全,加强品牌培育。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监管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到2020年,创建省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站20个以上。深入实施“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到2020年,建成125个“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和50个“主食厨房”直营店。推进“生态宣城·绿色产品”品牌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积极培育知名农业品牌,到2020年认证“三品一标”产品500个以上。(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食药监局等负责)

(三)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一批生产规模适度、配套设施较好、经营管理规范、示范效应明显的家庭农场。引导土地、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集中,推进家庭经营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重点扶持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规范农民合作社建设,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到2020年,培育市级以上家庭示范农场800个,培育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00家。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改革试点。建立和完善农业经营合同纠纷调处机制,切实保障经营双方合法权益。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力争到2020年土地流转率达50%。力争到2018年实现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行宣城中心支行、市粮食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等负责)

(四)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着力培育龙头企业“甲级队”,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引领行业发展的排头兵。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水平。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到2020年,全市各类联合体力争达到200个,其中市级示范联合体100个,省级示范联合体40个左右,联合体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发展订单农业,支持龙头企业带动普通农户参与规模经营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大型粮油加工企业与农户以供应链融资等方式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大提升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带动农民收入增加。到2020年,力争农业产业化直接带动农民人均增收2000元。(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旅发委、市粮食局等负责)

(五)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组织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提升工程,积极创建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适时启动市级示范点评定开展市级示范点建设。到2020年,全市发展农业园区景点(含农家乐)1200个,建成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50个,年游客量1500万人次。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农业物联网建设。到2020年,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2%,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80%。(市农委、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负责)

三、切实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对“三农”的财政投入,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突出农业农村领域。统筹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173万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节本增效270元。立足防洪减灾,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业科技、粮食仓储物流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积极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供电公司等负责)

(七)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推进农业补贴“三合一”改革,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和绿色生态,落实农业生产奖励政策。规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动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加大对粮食烘干、园艺机械等机械补贴。落实林业补贴政策,争取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范围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八)完善金融支农服务机制。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鼓励大中型银行加强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强化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支农作用。探索“财政补助、农户自缴、社会帮扶”等模式,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试点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稳步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探索财政撬动金融支农新机制,重点支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种养业贷款、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农业产业链贷款、大宗农产品保险、林权抵押贷款等。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全市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全面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劝耕贷”模式,持续开展新型政银担合作。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实施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试点项目。(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人行宣城中心支行、宣城银监分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负责)

(九)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稳定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支持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支持开展主要粮食作物补充性商业保险。扩大森林保险、育肥猪保险和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开展“商品林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模式试点,推进农机具、家禽、肉牛羊和制种等保险试点。建立政策性保险保额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保险保额标准。探索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收入指数保险试点。继续开展“保险+期货”试点。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大力推动发展地方特色保险,丰富保险品种,有效扩大保险覆盖面。推动土地确权成果与农业保险农户信息共享。经过3—5年努力,实现农业保险覆盖农业自然风险和市场经营风险,基本满足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保险需求。(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委、市林业局等负责)

四、强化农民就业创业扶持

(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总要求,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努力实现从“培训”到“培育”的创新、从“办班”到“育人”的创新、从传统培训到现代化、信息化培训的创新。推进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和效益,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力争到2020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000人。建立农技人员联系新型职业农民跟踪服务制度,依托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职业院校和农林示范基地,开展特色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培训。(市农委、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十一)多渠道推动农民工稳定就业。健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农民工服务机制,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从严查处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企招聘周”“就业援助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引导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继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逐步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各项服务延伸到村。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等负责)

(十二)积极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加大涉农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力度,营造“双创”良好氛围。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行动,进一步优化提升现有农民工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的功能性和服务性。到2020年,重点打造7个省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扶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1万人,带动就业5万人以上。实施主体培育工程,重点扶持农民工、农业科技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下乡创业创新,每年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0.5万人次。将符合条件的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进一步落实支持农村创业创新优惠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编办等负责)

(十三)规范工商资本推进新型城镇化。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农产品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探索建立政府与社会合作共建和政府购买公益服务等机制,放宽农村公共服务机构准入门槛。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村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行为。加快培育特色小城镇,提高吸纳和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建制镇为支点,组织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探索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园区同建等模式。完善城乡土地利用机制,制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工商质监局等负责)

五、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十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探索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并行模式,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形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者参股家庭农场,实行股份合作经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17年全市完成200个村试点任务,到2018年年底前全市所有村基本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多方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工商质监局等负责)

(十五)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2017年全市97个村实施“三变”试点,2018年再安排200个村实施“三变”试点,2019年具备条件的村全面实施“三变”改革。探索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监管机制,将“三变”形成的集体股权和收益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统一监管。各级各部门安排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要重点投向开展“三变”改革试点的村。力争到2020年,全面消除无集体经营性收益的“空壳村”。(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旅发委等负责)

五、完善落实困难群体保障机制

(十六)突出精准推进脱贫攻坚。持续加大扶贫综合投入力度,以精准为导向,以稳定脱贫为目标,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光伏发电、促进就业、教育助学、生态补偿、乡村旅游、政府兜底等脱贫攻坚行动,巩固和提升脱贫人口的脱贫成效。创新完善精准扶贫有关体制机制,将民生项目、惠民政策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倾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确保到2020年,全市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市扶贫办、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十七)增强农村社会保障能力。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缴费补贴政策,积极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养老保障人员全覆盖。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当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及受益水平,持续推进全市异地就医结算。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合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2020年前,全市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稳步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贫困标准“两线合一”,做好农村低保兜底。加强城乡各项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畅通参保人员双向流动的制度转换通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六、落实工作保障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精准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负责)

(十九)注重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制定和完善具体政策措施。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会商农民增收形势,跟踪评估本意见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加强督查考核。实行农民增收县(市、区)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将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对促进农民增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等负责)

 

 

2017 年 9 月 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