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5日,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经预测,我省合肥等15市12月5日晚至12月8日上午可能出现大气持续污染重污染过程,要求我市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于12月5日22时在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Ⅳ级预警(蓝色),同时启动Ⅳ级响应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中小学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2.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3.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4.增加道路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减少交通扬尘;
5.排污单位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6.根据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口。
此外,请各地、各相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减轻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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