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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801-00738 组配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其它
名称: 2017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森林防火工作新闻发布会材料)通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1-29
索引号: 003244967/201801-00738
组配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其它
名称: 2017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森林防火工作新闻发布会材料)通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1-29
2017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森林防火工作新闻发布会材料)通稿
发布时间:2017-11-29 00:00 来源:市政务公开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目前我市已经进入了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期,也是森林火灾易发多发时期,为让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有更加清楚的认识,积极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特召开这次全市森林防火情况通报会。

我市系安徽省重点林区之一,森林资源十分丰富,全市现有林地面积76.1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61.5%,有林地面积69.2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3054.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8.03%。“一点星星火、能毁万亩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保护我市现有森林资源安全、建设美丽宣城意义重大。

宣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全市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有效提升。

一、2017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积极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三大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森林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了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42起,较大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28.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3.08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19‰,远远低于0.5‰的省控指标;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部门把森林防火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一是全面部署,把握工作主动权。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国庆等重点时段,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各地及时发布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分析森林防火形势,提出工作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各县(市、区)及所辖有林乡(镇)和村(组)的责任,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县、乡(镇)、村三级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对易发、频发森林火灾的重点地段、重点人群、重点时段进行全面登记造册,逐级确定责任人,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山头、地块、人头。市政府于11月3日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17年至2020年的三年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三是严格督查。防火期内,市及县市区多次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段,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重点林区开展火险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万无一失。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各地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地道工序来抓,力求在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上不断创新,让广大群众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受到警示、得到启示,不断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平台、墙报等公众媒体,加大宣传频率,大力宣讲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二是在林区中小学开设森林防火宣传课、举办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在街道开展集中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森林火灾防扑知识,新建、粉刷宣传标牌(碑),悬挂宣传横幅;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及新闻媒体广泛发布有关森林防火信息。同时,曝光违规用火受处罚的典型案例。据统计,今年森林防火期全市共刷新森林防火标语1500条、制作固定(水泥、搪瓷)宣传碑牌100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300多条,发送短信、微信万余条,在全市上下形成了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强化防控,严管火源。各地紧紧围绕火源管理这个中心,在防范上狠下功夫,坚决堵住火灾源头,防患于未然。一是依法规范用火行为。严把野外用火审批关,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防火部门批准,并由县级森林防火部门监管,落实好安全措施才能用火。完善“农户联防联保”制度,对林区内的农田户主、坟主、山林承包户、智障人员监护人等重点人群进行了详细排查摸底,登记造册,逐一签订防火责任书;划定森林防火区,对在林缘100米范围内烧荒、上坟烧纸等违章用火者,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二是坚持重点时期实施重点预防。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是用火高峰时段,极度危险。各地制定专项预案,发布森林防火禁令,重点地段实行严防死守,扑火队员集结待命,坚持督查、巡查、值守等措施多管齐下,排查森林防火隐患,及时责令予以整改,确保重点防火期不发生较大火灾。

(四)、强化投入,夯实基础。市及各县市区不断加大投入,切实夯实森林防火基层基础。如泾县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决议,将森林防火经费预算从0.5元/亩林地提高至0.8元/亩林地,宣州区对重点林区乡镇购买扑火机具进行配套补助等。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在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三期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工作量90%以上,一、二、三期项目总投资达5000多万元。同时,各地利用国有林场改革的契机,加块推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如宣州区、绩溪县、旌德县等地,分别成立了森林消防应急大队,队员为全额财政供给的事业编制,壮大了扑火力量,全市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五)、依法治火,震慑违法。在高火险天气,各地通过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林区野外用火,据此,加大对违规用火者的处罚打击力度。如泾县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拒不执行泾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行为4起,治安拘留4人;广德县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行政拘留火灾肇事者20人。以上举措,有效震慑了野外违规用火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了森林火灾隐患。

同时,各地坚持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火情能及时、准确、妥善得到处置。

二、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分析

我市属安徽省重点森林火险区,近年来随着森林增长工程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的深入开展,森林资源越来越丰富,森林防火任务日趋繁重,形势更加严峻。

从客观方面讲一是全市地形复杂,有山地、丘陵、平原各种地形,森林分布面广,林内林种结构相对单一,混交林、阔叶林相对偏少,以油性大、易燃烧、耐火性差的松杉等树种为主、还有竹林,林木茂密,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树冠火和较大规模的火灾。二是林下易燃物质大量积累,厚的地方达到50厘米以上,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增强。三是受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全球气候变暖,高温干旱天气增多,高温干旱成为森林大火的最好“帮手”。四是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都进城务工,留守的都是老弱病残,缺少第一时间扑灭林火的力量。

从主观方面说:一是麻痹松懈思想有抬头趋势,我市连续多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部分干部群众有松口气歇一歇的错误倾向,导致防火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火源管控尚有死角。二是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近年来,经过各级的共同努力,全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虽然取得了很大进步,但科技防火水平不高,重点时段仍需靠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部分林区防火通道不畅,防火隔离带数量少、规模小等现象仍然存在,难以实现对林火的有效阻隔;有的防火专业队伍不够稳定,人员流动较快,实战技能缺乏,专业化水平不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的制约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安全生产无小事,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面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我们必须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把确保森林防火安全作为一种责任担当,继续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切实维护全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三、下一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力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

一是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各地要提高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的认识,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和地块责任,不留死角。

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各种信息平台和林区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三是进一步严格火源管控。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相关防范措施,有效控制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炼山、烧荒作业;严格检查,严防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内;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加强对防火值班的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各森林消防队和应急分队坚守岗位,高度戒备,接到火情报告后快速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之中,积极预防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建设生态宣城、美丽宣城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大家!

 

 

 

 

 

 

 

 

 

 

几个问题

一、宣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1、市级林长制推进情况。7月31日正式印发了《宣城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确定了到2017年11月底,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全覆盖,林长制管理常态化,森林培育机制健全,森林保护责任落实。目前工作方案确定的19个生态功能区市级林长公示牌已全面安装到位,公开林长、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广泛接受全社会监督。

2、县级林长制推进情况。旌德县6月2日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试行)》,正式全面开展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泾县8月25日出台《泾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试行)》、宣州区9月28日出台《宣州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广德、绩溪林长制方案已通过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宁国、郎溪林长制方案待提交相关会议研究。目前,全市已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24个,市级林长19个、县级林长86个、乡镇林长148个、村级林长683个,竖立公示牌82个。

3、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全面建立林长制。二是指导各地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保障机制,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加大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结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权流转证制度,完成收储中心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林业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

1、出台背景。省政府于今年4月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确定在全面完成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的基础上,自2017年起开始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为组织实施好我市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市政府于10月27日,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宣政〔2017〕73号)。

2、目标任务。根据省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方案分配我市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在《意见》中设定的目标任务是:2017年到2021年,全市林业增绿增效行动需完成造林15万亩、封山育林80 万亩、退化林修复2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0%;完成森林抚育480万亩,森林总蓄积量达到3582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业产值达到800亿元,山区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2018年,创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3、2017年完成情况。根据2017年营造林秋季自查验收统计,全市完成人工造林任务35884.8亩,任务完成率113.5%。完成封山育林85544亩,任务完成103.7%。完成退化林修复63277亩,任务完成率100.4%。完成森林抚育483396亩,任务完成率105%。

 

、森林火灾

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气候都称为森林火灾。

林火发生后,按照对林木是否造成损失及过火面积的大小,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森林火灾产生原因

1人为原因是最大的一个因素(主要是擅自野外用火,包括生产性用火,如:炼山,烧田埂、烧地边等;非生产性用火,如: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烧香,野炊,乱扔烟头等)。占我市森林火灾98%以上。

2长期的天气干燥也可能导致地面温度持续升高,森林物质易引起自燃。

3雷击也可以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

五、违反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及造成森林火灾应当承担的责任

1、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用火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用火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行政责任

《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责任单位预防不力而引起森林火灾,或者发生森林火灾后责任单位扑救不力的,按下列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1、一次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给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林业工作站和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2、一次火灾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或者损失活立木2000立方米以上的,给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给予有关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3、一次火灾受害森林面积70公顷以上或者损失活立木5000立方米以上的,给予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给予有关设区的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4、一次火灾受害森林面积350公顷以上或者损失活立木2万立方米以上的,给予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给予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其应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3、刑事责任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1、放火案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失火案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本次新闻发布会参加人员:李光明(市林业局局长)、汪勇(办公室主任)、王小平(林检局局长)、汪季若(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洪旭星(造林科科长)、胡德顺(森林公安局局长)、刘莉(敬亭山森林派出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