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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通知
名称: 2017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市粮食局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通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1-30
2017年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市粮食局重点领域新闻发布会)通稿
发布时间:2017-11-30 00:00 来源:市政务公开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发布会主题:2017年秋粮收购工作情况发布

二、发布单位:粮食局

三、发布会时间:2017年10月28日下午3:00

四、发布会地点:市政府第五会议室

五、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宣城市2017年秋粮收购工作情况

六、发布会出席人员:市粮食局局长程良松

发布人:程良松

主持人:陈军

七、拟邀请参加媒体: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新安晚报、市场星报、宣城日报、皖南晨刊、宣城广播电视台、宣城论坛、宣城社区论坛。

八、新闻发布会议程:1.向各家媒体通报宣城市2017年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 2.回答记者有关提问。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秋粮收购新闻发布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我省已于9月28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下面,我就今年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准备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介绍如下:

一、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主要内容

今年继续执行2016年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同时,根据市场情况,适度下调了中晚稻价格水平。

(一)预案执行时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期为2017年9月底至2018年1月31日。

(二)收购价格水平。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生产的中晚籼稻(三等,下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6元、150元,同比2016年分别降低2元、5元。从2008年至2014年,国家连续7次上调了稻谷的最低收购价,2015、2016年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价保持不变。

(三)收购质价标准。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格。标准品中晚籼稻的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标准品粳稻的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4.5%以内,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

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稻为2017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非标准品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预案》规定,等外品、谷外糙米含量超过2%、黄粒米含量超过2%、互混(率)超过20%的,不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四)托市收储库点。在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企业中,除了中储粮直属企业和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外,还有中粮、中纺、中垦,省粮食集团、省农垦集团所属企业。在仓容紧张地区,不仅中储粮、中粮、中纺、中垦4家中央企业可以租仓收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也可推荐1-2家骨干企业租赁社会仓储设施收储粮食。非国有粮食企业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按照《关于做好非国有粮食企业参与最低收购价收储资格选定的通知》(中储粮皖〔2017〕186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秋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

(一)提前做好仓容摸底。为及时掌握今年秋粮收购第一手信息,先后2次对产购及仓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据统计分析,预计今年我市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量在6万吨左右。由于各地及早采取措施腾仓并库,并加快2013年最低收购价稻谷销售出库,有效空仓容达8.4万吨,我市总体仓容能够满足农民售粮需求。

(二)认真谋划秋粮收购。收购前期我们会同农发行、中储粮宣城直属库先后三次召开秋粮收购联席会议,重点分析中晚稻产购形势、价格走势及秋粮收购存在困难和问题,研究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时间、收储库点、资金供应等事项,对秋粮收购工作全面部署。

(三)合理确定收储库点。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考虑中晚稻产量、预计收购量,确定的第一批中晚稻委托收储库点8个,有效空仓容4.6万吨,第二批中晚稻委托收储库点7个,有效空仓容3.7万吨,对收购期间新建或销售腾仓增加有效空仓的委托收储库点,各地可以随时申报,我们将及时审批、公布、启动。

(四)设立精准扶贫示范收储库点。今年秋粮收购期间,我们选择设立了1个仓容量充裕(仓容量2.5万吨)、库区条件好的精准扶贫示范收储库点,采取预约收购、上门收购、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售粮服务等措施开展扶贫工作,及时将贫困家庭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收上来,促进贫困家庭增收脱贫。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今年的秋粮收购工作,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执行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着力化解仓容矛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让政府放心、农民满意。

  (一)严格执行质价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收购政策,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在各收储库点推广使用信息化收储系统,进一步规范收储行为。及时兑付农民售粮款,统筹人员、仓容、器材调度,坚决守住“不打白条”、不出现“卖粮难”两条底线。所有委托收储库点必须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质价公告、服务承诺、举报电话等,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对于水分杂质不符合入库质量标准的,必须整理达标后才能入仓。基层收储企业要认真填写统一规范的收购凭证,凭证所列重量、等级、水分、杂质、单价等内容填写齐全,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报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二)着力化解仓容矛盾。针对重点市县仓容不足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摸清仓容、库存及库点申报等情况,综合采取加大销售处理力度、租赁社会仓容等有效举措,最大限度化解仓容矛盾。按照粮食安全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进一步压实市县政府责任,加大与主销区产销合作力度,开展代收代储等业务,主动为本地粮食找销路,鼓励引导本地加工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由于预案执行期限截止到2018年1月31日,预案执行期内最低收购价价格不会发生变化,不急于售粮的农民朋友可以根据情况安排错峰售粮,减少排队等候时间。通过宣城粮食政务网及时发布粮食收购政策、库点分布、市场价格、收购进度等信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标语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质量标准、执行时间等内容,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无盲区。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地结合全国“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和“查问题、治隐患、守底线、保安全、促党建”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加强收购市场监管,防止和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我们将于近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秋粮收购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在粮食收购中打折扣、搞变通,压级压价、收“人情粮”、“关系粮”损害农民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事件的发生。市粮食局设立了秋粮收购监督举报电话,0563-2233965,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五)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基层粮食部门要统筹安排收购人员、机械设备,主动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收购政策宣传,提供预约预检、市场信息等优质服务。要求基层收储企业设立政策咨询台、粮食样品台、便民服务台,对普通农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早开秤、晚关门,中午不停磅,节假日不休息,提高收购工作效率。鼓励有条件的精准扶贫示范收储库点上门收购贫困户粮食,适度减免晾晒、烘干、整理、运输等服务费用。

最后,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市粮食收购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以赴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确保农民丰产增收,确保收购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