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宣城市公安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公安局> 精准脱贫(乡村振兴)
索引号: 711708005/201801-00030 组配分类: 精准脱贫(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市公安局2017年4季度包保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1-11
索引号: 711708005/201801-00030
组配分类: 精准脱贫(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市公安局2017年4季度包保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1-11
市公安局2017年4季度包保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8-01-11 00:00 来源: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7年4季度,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委“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帮扶干部联系”要求,建立完善脱贫攻坚包保帮扶机制,扎实开展包保帮扶工作。

    一是坚持按月走访慰问贫困户。根据市委办《关于完善脱贫攻坚包保帮扶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2017]88号)要求,将市局帮扶干部走访贫困户频率从每季度一次改为每月一次。4季度市局300余名帮扶干部,奔赴郎溪县十字镇、飞鲤镇、新发镇、梅渚镇、建平镇和宣州区孙埠镇的15个行政村,共走访贫困户800余人次,送去帮扶资金约12万元。

    二是做好省精准扶贫信息化系统APP使用工作。自市扶贫办2017年10月11日召开培训会,部署省精准扶贫信息化系统APP使用工作后,市公安局迅速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参加包保帮扶贫困户的科级以上干部在包保帮扶贫困户工作中使用全省精准扶贫信息化系统,并在日后的每次走访中都按要求上传有关数据。

    三是建立完善帮扶台账。市局根据市扶贫办《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市直单位帮扶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宣扶办[2017]51号)要求就单位帮扶贫困村及干部帮扶贫困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要求每一名参加帮扶工作的干部每两月填报一次《宣城市脱贫攻坚单位干部帮扶情况自查登记表》,并上报至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和市扶贫办,将其作为干部脱贫攻坚考核的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