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放管服”改革> 政务服务
索引号: 003244967/201805-00109 组配分类: 政务服务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号: 宣政办〔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03-09
索引号: 003244967/201805-00109
组配分类: 政务服务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号: 宣政办〔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03-09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3-09 00:00 来源: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5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推进医疗联合体(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启动多种形式医疗联合体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资源的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逐步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模式,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分级诊疗格局,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全面健康管理为中心的转变,让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工作,着力推进以县乡一体化为重点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10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医共体。全市所有市、县级医院全部纳入医联体建设;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和转诊机制。

2019年,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扩大以市、县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医联体数量和规模;围绕提高专科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扩大专科(专病)联盟,形成3-5个区域特色专科中心。以助推健康脱贫为重点,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

到2020年,全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市内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实现全覆盖,与医联体相关的医保、价格、人事、资金等综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居民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显著提高,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主要任务

1.明确医联体组建形式。

(1)“1+X”城市医联体。由宣城市人民医院与旌德县人民医院、宣城同翔医院和宣州区西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组建。

(2)城乡医联体。由宣城市人民医院与宣州区狸桥镇中心卫生院、宣州区水东镇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组建。

(3)县域医共体由各县市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组建。

(4)专科联盟。依托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重点专科、优势专科,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覆盖市、县二级以上医院的专科医疗服务联盟。

(5)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发展面向基层和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协作网络,促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2.加强科学合理布局。各县市区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县域医共体要与城乡医联体有效对接,形成完整的分级诊疗体系,落实全人口健康管理任务。中医医联体要体现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治未病、治慢病、保健和康复的作用,延伸到基层和康复护理机构。(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3.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构建医联体内部组织架构,制定医联体工作章程,规定牵头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明确成员单位的进入、考核和退出机制,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医联体成员间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需分别报其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医疗机构网站公开。紧密型医联体可以实行人员、责任、资产、技术、服务、药品采购、信息、医保支付等一体化管理。松散型医联体主要以技术、人才、管理、利益为纽带,在坚持资产归属不变、财政拨款渠道不变和人员身份不变的基础上,通过制订章程,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力义务,开展协同服务和分级诊疗。

各牵头医院要把履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主动顺应形势,发挥特色优势,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参与、全程负责,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协调;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医联体日常运行,统筹谋划内部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技术支持、质量控制、双向转诊、资源调配、科室共建等事项。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城乡医联体要积极探索成员单位“发展规划、人事调配、资产财务、资源利用、绩效考核”五统一管理,鼓励在医联体内建立统一的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透析、康复、护理和健康体检等中心或委托相关机构检查检验,加强质量控制,互认检查检验结果,实现资源共享;探索成立医联体后勤服务中心等模式,为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医联体内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以及药品耗材联合集中采购和处方流动等。共享疑难病例讨论、学术报告、在线继续教育等资源,建立相互间购买服务的财务结算制度,提高运行整体效率。

强化医联体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职能,上下级医院可采取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开设康复联合病房等方式,开展科室与科室之间的结对合作,加强对下级医院薄弱专科的建设,为下级医院培育一批特色专科和科室,实现精准帮扶。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要免费接收基层人员进修培训。(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4.推动信息整合。依托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协同共享机制。支持医联体运用已有的统一信息平台,开展医联体内部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协同应用与服务。建立医联体内部的知识库共享系统,为医务人员提供临床诊疗培训和知识更新。制定完善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加强医联体内部医疗数据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支持和保障信息惠民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物价局)

5.加强分工协作和双向转诊。医联体中各级医疗机构要明确服务范围和分工,密切合作。三级医院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诊疗,开展具有较高专科技术水平的医疗服务;二级医院承担常见多发疾病和特色专科诊疗,开展常规诊疗技术服务;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等服务。医联体内成员单位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各单位要明确双向转诊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特别是牵头医院要成立外联部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转诊、会诊等工作,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诊疗、住院,逐步提供转诊入院志愿者引导服务、先诊疗后结算便捷服务。医联体内成员单位要统一转诊会诊标准,统一转诊会诊流程,在医联体内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医联体内上级医院要及时将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呼吸科等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恢复的患者,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恶性肿瘤晚期的临终关怀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精神病恢复期患者等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鼓励上级医院以会诊方式出具治疗方案,在医联体内下级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逐步由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康复和护理等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6.统一医联体内用药范围。医联体内上级医院下转患者,应明确接续治疗用药方案,做好用药衔接,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对国家和省制定的分级诊疗病种或特殊病种用药和急救用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使用上级医院药品目录。对于下转患者,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对于签约的部分慢性病患者,在确保合理用药的前提下,可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实现县域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和统一药款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与其牵头的城市医院接续治疗用药参照县域医共体政策执行,保障下转患者的连续用药。(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可选择户籍或居住地医联体内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医联体内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共同组成签约服务团队,覆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完善慢性病治疗、康复、保健全流程管理。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不单纯考核业务量,重点考核医联体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将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收治、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分级诊疗服务机构建设、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机制,围绕患者接续性治疗机制建设,合理确定医保、价格配套政策,支持鼓励医联体建设发展。医联体成员单位通过医联体协作扩大服务增收或资金结余部分,由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协商确定一定比例进行再分配,激发内生动力。(牵头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实行医保协同改革。探索推进医保对医联体实行按服务人口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等改革,将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节约资金作为医联体与医保管理的共同利益,激励医联体以最有效益的方式做好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疾病诊治和康复工作。对因同一疾病在紧密型医联体内上下转诊的,在不突破临床路径或诊疗常规确定的住院天数情况下,不作为再次入院,仅收取一次门槛费,简化医保转诊、报销手续。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差距,发挥医保对医联体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于2018年4月底前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6月底前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12月底前启动专科联盟建设工作。

(二)加大政府投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市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病诊疗能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在基层发挥作用。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三)强化部门协作,创新体制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和监管,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体制机制创新。医改办负责相关政策配套和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医联体的布局、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管机制,制定完善医联体新农合政策和相关技术文件;物价部门负责按照分级定价原则,根据新情况,研究完善远程会诊、家庭巡诊等医药价格政策,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梯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和医联体医保政策;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四)加强督查评估,建立考核机制。市、县卫生计生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督导,及时总结医联体建设经验,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及标准,考核重点包括:基层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量占比、医院专家下基层服务效果、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患者对基层服务满意度等。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综合医改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

(五)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医联体组建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让群众了解医联体的运行模式及为患者服务的宗旨,宣传基层首诊、分级诊疗、远程医疗等改革成效,引导患者转变就医习惯,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联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活力,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共同做好资源下沉、分级诊疗等工作。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