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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807-0001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意见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文号: 宣政〔2018〕10号
发布日期: 2018-05-31 成文日期: 2018-05-31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5-31 00:00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117号)精神,优化我市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现就建立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推进粮食产能稳定提升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打造现代化“四个特色之城”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用2年时间完成全市“两区”地块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各县市区为重点,划定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192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各县市区为重点,划定油菜籽生产保护区56万亩;以宣州区为重点,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4.5万亩。

二、科学开展“两区”划定

(三)严格执行划定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棉花、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

(四)自上而下落实任务。根据全市“两区”划定总规模和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等因素,将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将“两区”面积细化分解到乡镇、村。(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以县为基础精准落地。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和“两区”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明确“两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市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核查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报送省农委等有关部门。经省级统一验收后,由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各地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市“两区”布局“一张图”。市农委、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及时汇总“两区”划定成果并向市政府报告。(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

三、扎实推进“两区”建设

(七)强化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积极推进“两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两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系统开展排灌沟渠修复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

(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两区”范围内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优化支持方向和领域,使其成为“两区”建设的骨干力量。以“两区”为平台,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引导和支持“两区”范围内的经营主体根据市场需要,优化农业结构,加强粮食品牌建设和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产销对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粮食局等)

(九)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技推广和服务能力。以“两区”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快优良品种、高产栽培技术普及应用,提升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大力推广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等)

四、切实加强“两区”监管

(十)依法保护“两区”。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两区”保护相关制度,将宝贵的水土资源保护起来。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

(十一)落实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

(十二)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两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保证信息安全,推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粮食局等)

(十三)强化监督考核。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对各县市区“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挂钩。要切实抓好“两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并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等)

五、落实“两区”政策支持

(十四)加大投入力度。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积极向“两区”倾斜。创新“两区”建设投融资机制,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建设步伐。(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

(十五)完善财政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市粮食局等)

(十六)加强信贷和农业保险支持。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开展信贷担保服务。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健全农业保险险种,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覆盖,建立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不断提高农业风险保障水平。(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人民银行、宣城银监分局等)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明确部门分工。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配合国家开展第三方评估。市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统筹和整合,优化使用方向。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全市“两区”划定任务,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宣城银监分局要创新和完善“两区”建设金融支持政策。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十八)落实政府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协调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1

根据全市“两区”划定总规模和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等因素,将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将“两区”面积细化分解到乡镇、村。

市农委

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18年6月

2

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和“两区”划定任务,明确“两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市农委

市国土资源局

各县市区政府

2018年12月

3

市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核查工作。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各地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市“两区”布局“一张图”。市农委、市发改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及时汇总“两区”划定成果并向市政府报告。

市农委

市发改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等

2019年10月

 

序号

工 作 任 务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4

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积极推进“两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两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系统开展排灌沟渠修复改造和田间工程配套,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市国土资源局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农委等

2020年12月

5

加大“两区”范围内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优化支持方向和领域,使其成为“两区”建设的骨干力量。

市农委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粮食局等

2020年12月

6

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市农委

市国土资源局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

市粮食局等

2021年12月

7

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

市农委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市水务局等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