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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8-03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8-03 00:00 来源:市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为全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打造现代化“四个特色之城”,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受体制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时代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效促进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皖政办〔2018〕4号),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我市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

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改革,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度,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提高我市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为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三、《实施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

(一)明确提出构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发展格局,一是统筹规划产教融合和职业教育发展布局;二是促进高等教育融入区域创新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三是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建立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

(二)明确提出发挥企业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主体作用,一是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二是深化“引企入教”改革,引导和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课程改革、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建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促进企业融入人才培养环节;三是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支持职业学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合作形式;四是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五是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

(三)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将劳动实践教育融入基础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二是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三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四是促进产教融合招生;五是推动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六是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

(四)明确提出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一是强化行业协调指导,支持行业组织深化产教融合工作,制定行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教育教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促进校企一体化育人;二是优化市场中介服务;三是打造共享信息平台。

(五)明确提出强化产教融合支撑保障,一是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二是加大政策扶持;三是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四是强化统筹协调;五是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