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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4967/201811-0017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告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明电〔2018〕65号
发布日期: 2018-11-01 成文日期: 2018-11-01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1 00:00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8〕30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秋粮收购工作,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确保粮食收购市场平稳有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领导

秋粮收购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面对新形势、新情况,要进一步提高对秋粮收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区域内粮食生产情况,具体安排部署,提前制定预案,及时协调解决收购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守住“不出现卖粮难,不打白条,粮食不受损”的底线,确保收购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二、严明纪律,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以及稻谷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坚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准确计量,不打白条、不克扣斤两,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让农民卖“明白粮”、“满意粮”、“放心粮”。要把好入库粮食质量关,对水分、杂质超标的要整理达标再入库,确保储粮安全。

三、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收购服务

各县市区要根据粮源分布,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提前向社会公布,方便农民售粮。各委托收储库点要坚持早开门、晚关门,中午不停磅,节假日不休息,推广应用“智慧皖粮”APP(农民售粮通),减少农民售粮排队时间。精准对接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预约预检收购,引导错峰售粮。开辟贫困户售粮绿色通道,鼓励收储库点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晾晒场地和烘干清理服务,优先结算,助力脱贫攻坚。

四、分工协作,切实做好收购市场监管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重点防范“打白条”、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农民交售符合标准的粮食、买卖“人情粮”、骗取收购资金和补贴等各类坑农害农、损害国家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现象发生。严格按照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粮食收购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收购流程管理,强化“转圈粮”、“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的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和《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守则》,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涉粮案件,依法严厉查处;对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五、加强宣传,切实做好市场引导

各县市区要加强协调,统一口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高频率广泛宣传和解读粮食收购政策。要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应对,为秋粮收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秋粮生产、质量、价格、收购进度、粮食供求等信息,引导舆论客观反映市场预期,为农民有序售粮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组织引导辖区内地方骨干粮食企业和其他多元市场主体,按照市场机制积极入市开展经营活动,提高市场化收购比重。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